了然
在近代科技革命和工业革命之前,人类只是自然界的奴仆。在童年和少年时期,人类只有恐惧的注视着大自然神秘的力量,而无法掌握其中的规律。由于无法了解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古人开始崇拜自然和神灵,诞生了各种禁忌与祭祀牺牲仪式,产生了宗教信仰体系。
在漫长的生产实践过程中,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和把握程度逐渐提高,改造自然的能力逐渐提高。经过欧洲15世纪以来的文艺复兴、思想启蒙以及科技革命,人类以人文和理性的旗帜为先导,终于将自己从宗教神学、愚昧与盲从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肯定了自身存在的价值与意义,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改变世界与命运,追求幸福与真理,而不再的盲目依赖神仙、皇帝以及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对自身需要、价值和力量的肯定是人类思想史上巨大的进步,可以说如果没有这种肯定,就不会有思想解放与科技革命,也不会有现代文明。
随着人类对自然了解程度的增加、改造能力的增强,人类试图“征服自然”。19世纪以来,人类以自然科学之剑开始了对自然的征伐。人类中心主义是产生于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时代的思潮。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作为理性存在物,是唯一的道德代理,其道德地位优越于其他物种,只有人类才具有内在价值,只有人才有资格获得伦理关怀,其他存在物都无内在价值,只具有工具价值,它们存在于人类道德共同体范围之外。
但是,整体大于部分,作为自然界一分子的人类,只能渐进的接近绝对真理,而不能为自然立法,人类只有在自然规律的约束下,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和意义。人类中心主义的过渡膨胀,导致了20世纪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全球性生态危机的日益加剧,出现了生态中心主义,并对人类中心主义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动物权利解放论、生物中心论、生态中心论和深层生态学作为这些运动的成果,人类道德共同体的范围从人类扩展到动物、再从动物扩展到植物和所有生命共同体,进而扩展至大地、岩石、河流乃至整个生态系统。
与人类中心主义相反,生态中心主义认为自然界中并非只有人类才具有内在价值,动物、植物、物种,甚至河流、岩石、生态系统及自然本身都具有内在价值,它们也是道德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和成员,是否具有理性和具有某些生物学特征并不能成为“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的必要条件。生物、物种在道德地位上是平等的,人类中心主义表现出人类这一物种的偏见,是物种歧视主义和人类沙文主义。生态中心主义主张把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也纳入伦理调整的范围,人类的伦理规范应扩展到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即把人与自然的关系视为一种由伦理原则来调节和制约的关系,把道德关怀的对象扩展至所有存在物,人类由自然的主人变为自然的普通成员和普通公民。
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道德共同体范围不断扩大。生态中心主义所主张的“道德应包括人和大自然之间的关系”,从思想史的角度看,是从人际伦理学到环境伦理学的革命,是人类解放事业的深化和发展,和人类争取自由、反抗强权与压迫、摆脱种族偏见、性别歧视是一脉相承的过程。
生态中心主义运动不能也不应否定15世纪以来人类社会以科学精神和人文主义、人道主义为指导的发展以及取得的巨大的成就。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不是因为科学技术的进步,而是因为科学技术的不发达,人类尚不能完全认识自然界的本质和规律,也无力解决环境问题,以及在非理性主义和福利主义经济学推动下的个人欲望的无限制的膨胀。将生态环境与现代科技对立起来,不仅无助于解决现实问题,也会导致人类思想的倒退,使人类从通过自己的实践认识自然、改造自然退回到对自然的恐惧和盲目崇拜中去,这是对人类文明的反动,其后果远大于“科学技术万能论”。
生态主义运动只有以理性主义、人文主义为指导,才能取得成功。任何非理性的思潮都不能解决现实社会中的环境与发展问题。因为人不能脱离自然环境,所以对自然的保护归根到底也是对人的保护,是对人类现实和潜在的价值与要求的保护,这一点是环境主义与人文主义、人道主义的共同点。生态中心从本质上也是一种人道主义,因为生态中心主义认为一切自然存在物包括人类自身都有其存在的价值,都应该得到道德上的关怀。人虽然并不是万物之灵,但同样有同等的权利实现自己的权利和要求。如果在生态运动中只强调保护自然,而忽视人类自身的价值、尊严和合理要求,这就是生态中心主义的异化,而且也不会得到广大群众持久的支持。从哲学上讲,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作用,离开了人的主体性,离开了人类的意识是不会有任何纯粹的“自然价值”的。每个人对自然界的“价值”都有自己的理解,某些人所鼓吹的纯粹自然价值,也指不过是他们主观的诉求而已。
在生态环境运动中,我们必须防止某些人以人与自然的矛盾,掩盖人类社会自身的矛盾。在生态中心主义的旗号下夹杂一些私货,推行反科学主义、反人道主义。生态环境运动中的反科学与反人道思潮表现在:否认人类可以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认识自然规律并改造自然,妄图使人退回到对自然的敬畏和盲目崇拜中去,认为人对自然无能为力,只有被动的适应自然;无视人类社会巨大的贫富差异,以维护生态系统健康问题为名义,反对对一切未开发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将抽象的“自然价值”置于人类的尊严、需要和现实与今后的发展之上。
但是抽象的“自然价值”是不存在的,它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以自然价值为借口,用一部分人的价值和需要来反对全人类的价值和需要,实际上是维护了少数人的既得利益,即为了保护少数人利用自然和环境资源的权利,而剥夺了大多数人利用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权利。这与人道主义运动和人类社会自由与解放事业是背道而驰的,是在开历史的倒车,这种思想表现在国际环境政策上就是西方国家的环境利己主义,即对本国环境的关注超过了对全球环境的关注,向不发达国家出口污染物,转移高污染工业,并向不发达国家灌输经过修改的生态中心主义,试图阻止不发达国家为了改善自己的人文水平而进行的自然资源开发,以保证自己对自然资源垄断的权利。但是任何国家都不能脱离地球而独立存在,全球环境的恶化最终也会拖累自身,所以那种极端的“环境立己主义“在西方国家也为社会主体和那些正直或有理性的政治家所不齿。
但是,只要我们了解到国际政治的复杂性,我们就会对由由西方世界来的各种环境保护思潮有所警惕,如果不加鉴别的吸收的话,就有可能成为了“环境利他”主义。我们必需以人文主义和人道主义为指针,通过科学和理性分析,弄清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正确的推进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