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论斤买卖 污染环境谁来埋单
2006-11-17

  生活垃圾,带来的是环境污染,而医疗垃圾的外流,则对大众健康和生命有着非同小可的影响。目前,河南电力医院一个清洁工将本应焚毁的医疗垃圾卖给废品收购者,引起了社会惊慌,医疗垃圾的处理,再次凸现在了各层面人们的视野:医院怎样规范医疗垃圾的管理?医疗垃圾外流有多大的危害?彻底解决医疗垃圾的资金该由谁来买单?

  医院苦衷:难以承担焚烧费之重

  据了解,现在郑州不少医院处理医疗垃圾采用焚烧法。这种方法可以使大部分为塑料制品的医疗垃圾在高温中熔化,但就是这种看似简单的方法花费却很大。

  在郑州市中心医院,每年的医疗垃圾处理费用大约需要30万元;其中焚烧费占的比例最大。该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该院每天约产生的医疗垃圾200-300公斤,焚烧炉是烧油的,每次开炉就需要500元,这样算下来1年仅焚烧费就得花掉20多万元。但这还没有算上处理医疗垃圾工作人员的工资。

  那么,这笔费用该由谁来负担呢?该院医务科负责人介绍,尽管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医疗废物的费用,可以纳入医疗成本,但具体的收费细则还没有制定出来,考虑到现在公众反映医疗费高的问题十分突出,如把医疗垃圾处理费“摊”到病人头上,可能会导致医患关系更加紧张。鉴于此,他们都选择了“医疗垃圾处理费自己扛”。

  焚烧医疗垃圾虽然基本上杜绝了医疗垃圾的外流,但焚烧时产生的有害气体还会造成污染,且还有一些垃圾不能焚烧处理。如输液瓶,废弃后里面还残留着有化学药剂,如卖给废品回收站,将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不少医院只能找个仓库存放这些瓶子。在郑州第一和第三人民医院,记者看到了成堆的麻袋,里面都是长期存放的输液瓶。

  “医疗垃圾和废物未能集中妥善处理,也给环境造成潜在的威胁,现在郑州市的各医疗机构每天约产生20吨医疗废物。但还没有一个符合国家规范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危险废物还是简单储存,直接排放,形势十分严峻。”郑州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助理单志民说。

  企业意愿:要做处理医疗垃圾生意

  “焚烧时气味刺鼻,烟尘很大,附近居民的意见也很大。因此,我们只能在夜里处理医疗垃圾。”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郭应先说。

  郑州市的40多家大医院在2003年"非典"防治期间,都按照政府的要求建造了医疗垃圾焚烧炉。但由于选址、处理技术和操作等方面的原因,这些焚烧炉大多被建在人口稠密的区域,导致燃后烟尘、气味等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生活,成为环保投诉的热点和难点。而众多的小医院和小诊所则没有焚烧炉,再加上监管困难,它们的医疗垃圾处理着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它们虽没有焚烧后烟尘、气味等污染问题,但医疗垃圾外流的后果更严重。

  因此,如何有效解决医疗垃圾的外流和不规范处理的问题已成为摆在环保和医疗卫生部门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正当各大医院和政府部门为如何处理医疗垃圾而头疼时,一家外地公司悄然进入郑州,目的很明确,就是做处理医疗垃圾的生意。去年8月,已经在济南、大连等地建立了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深圳市瀚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对郑州实地考察后,与有关部门联合,投资3600万元,在靠近郑州市区的新郑市兴建了郑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如今,占地100亩的该中心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今年10月份将投入试运行。届时,该中心每天处理医疗废物的能力将达24吨,可以"消化"全市所有的医疗废物。

  问题探讨:医疗垃圾到底谁来埋单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成立是个好事,但谁该对医疗垃圾“埋单”却又成了一个大问题。

  对于处理医疗垃圾的资金来源,国内其他城市主要有3种:一是政府全额补贴,二是医院承担,三是病人承担。深圳瀚洋天辰在济南,是按每张病床每天2元的价钱收取,由医院算在病人的住院费中。9月1日开始,河南省许昌市对全市有病床的医疗单位,在现行住院病床赘的基础上每日每床增加1.7元,作为医疗垃圾集中处置费。

  那么郑州将如何收取?"基本的思路也是由患者承担,而且费用要比许昌高,每张病床每天大概在2.0---2.5元。:郑州市环保局污控处的张处长说。

  处置中心是要向医院收费的,但医院并不一定是最终的费用承担者。虽然已经有省发改委的关于在全省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的指导性文件,但是该怎么收,向谁收却还是没定下来。

  郑州市环保局污控处的张处长认为,谁污染谁治理,医疗垃圾是病人带来的,理应由病人来承担,这也符合环保治理收费的惯例。

  对此观点,河南省电力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院方均表示赞同。但患者却不叫好,一名患者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医院的诊断、治疗费用本来就很高,如果再加价,无异于雪上加霜。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王建国副所长认为,医院作为一个经营性单位,如把处理医疗垃圾的成本全部加到消费者身上,显然不是很合适。对于一件对全社会都有利的事情,处理医疗垃圾的费用由政府、医院、消费者三方共同承担,应该是比较合理的。

  王建国还说:“对于涉及面这样大的一个收赞项目,收多少、向谁收不应由哪一个部门说了算,最好能召开听证会,充分调查并参照其他城市的收费情况,由各方共同决定。如果济南市的标准是每天每床位2元,郑州就不应该高于2元,因为郑州的经济发展水平较济南还是有些距离的。”

来源:慧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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