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患,是最近全国各地讨论得较多的一个话题。城市养狗该不该?城市养狗如何管理?城市狗患离我们有多远?为了探寻究竟,近日,记者在市城区进行了采访。
家住学府路某小区的何小姐,一天晚上在回家路上,突然一只凶猛的狼狗迎面扑来,吓得何小姐大声尖叫,在狗的主人的制止下,才未发生意外。受到狼狗惊吓的何小姐十分无奈:养狗人是自己邻居,又不好意思和邻居计较,还好没被狗咬伤,受到惊吓也只得自认倒霉。
近年来,像何小姐这样受到狗骚扰的人还有很多。今年10月的一个晚上,玉茗大道上,一辆急速行驶的摩托车突然紧急刹车翻倒在地。原来驾驶员为了躲避一只横穿马路的小狗紧急刹车,造成车翻人伤。今年以来,记者多次在玉茗大道、临川大道、若士路等街道亲眼目睹狗被汽车压死的场面。抚临路附近一大院内,白天几条狗在院内游荡,晚上狗叫声不停,院内居民意见很大,他们说,白天要担心小孩出门被狗咬,晚上又被狗叫声吵得无法睡觉。
据市疾控中心统计,尽管今年以来,我市还未出现狂犬病死亡病例,但是前来注射狂犬病疫苗的人还是不少,仅城区每月就有近百人前来注射狂犬病疫苗,每年的注射量基本保持在1000例左右。
为了了解市城区到底有多少条狗,11月10日上午,记者在市城区观察了一番。从临川四中行至临川四小,街上随处可见狗在街上溜达,数量不少于20只。在学府路某企业宿舍院内,就看见五六条狗在里面嬉闹,而狗旁边没主人看管。在府中路的一条小巷内,四五条狗在巷内乱窜,叫人十分害怕。而在城郊的剪子口、红石嘴等处,狗更是随处可见。
市民对城市养狗怨言颇多,但一些养狗人则有他们的一套辩解:狗是人类的朋友,养狗是我的权利,谁也没有资格剥夺我养狗的自由。一位大妈认为:在抚州城区养狗已经是司空见惯的现象,现在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有些人养宠物犬,属个人爱好,有些人养狗是为了看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规定: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测、监督。《江西省犬类管理试行办法》对居民饲养宠物犬也有规定:凡养犬的单位或个人,应携所养犬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按规定进行登记、缴费、挂牌,领取《家犬免疫证》和《家犬免疫牌》。记者在动物检疫部门采访时了解到,目前市民主动将狗送来注射疫苗的很少,免疫档案记录管理还是空白。城市养狗管理涉及公安、工商、城管、农业、卫生等多个执法部门,有些地方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法规,而我市在这方面至今还是空白。
饲养宠物本身并没有错,一味地禁止在今天已经变得不现实,关键是如何对饲养行为进行规范。狗原是人类的朋友,养狗伤人扰民,从根本上还是一些人的违规养狗、不文明养狗行为造成的。如遛狗不拴链、任狗随地便溺、无证养狗等。只要我们加强管理,提高养狗人的素质,做到文明养狗,“养狗扰人”这一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