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山西省环保局通报了我省今年挂牌督办的第一批10起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件,其中两起发生在我市。
随着我省“蓝天碧水工程”的逐步落实,我省的环境污染有所减轻,但是,我省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违法环境案件屡查屡犯,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久拖不决,尤其是一些地方个别行政领导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够,措施不力,有的甚至包庇企业违法建设和生产。为此,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监察委员会和省环保局决定从即日起,对全省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分批挂牌督办。
此次公布的案件,有的是污染严重的企业建在直接威胁到群众生命健康的饮用水源地;有的是严重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违法建设;有的是一些企业在政府及个别领导的庇护下,长期违法排污,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群众反映强烈。其中,吕梁市有3起案件,涉及3家企业,为督办案件最多的城市;运城为涉及到企业最多的城市,涉及16家焦化企业。
我市的两起案件涉及9家企业,分别为山西一一集团焦化有限公司和清徐县的八家小化工企业,存在的问题都是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成并投入运行。按照要求,古交市政府在11月15日前,对一一集团停止供电,并责令其停止生产和建设,按规定补办环保手续,将选址不合理的焦炉拆除。清徐县政府要在11月15日前,对8家小化工厂停止供电,责令停止生产,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在补办有关手续后,可恢复生产。
通报称,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工作不力或顶着不办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件或不积极配合整治、继续违法排污的企业责任人,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山西太原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