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在伙食团吃了回锅肉洗碗时发现:用冷水居然也可以把油腻腻的碗冲洗得干干净净,而不必用热水或洗洁精。有人说,现在的猪肉不是原来的猪肉了!
后来,我们又看到了硕大的萍果、硕大的茅梨、尖尖的西红柿、长长的南瓜……。再后来,从报纸上我们获悉,那些东西叫"基因瓜果"。
唔,基因瓜果……,除了感受那种莫可言状的味道外,我们并未想得更多。
又后来,欧美之间因"基因瓜果"导致贸易磨擦,原因是欧洲人不愿意吃美国人生产的"基因瓜果"。又后来,美国的一些"有识之士"提出,"基因瓜果"在销售时必须要有标识。新千年开始的3月26日,美国波士顿反基因改造食品大示威,3500人趁“生物2000年”大会举行之际,抗议食品制造商未对基因改造食品进行试验,也没有为消费者提供足够的相关信息。
有关资料披露,目前,市面上的食物有许多是饲料“激”出来的,最常见的比如肉鸡,也有相当一些食物是“人造”的,比如人造蟹肉,还有一些食物是转基因工程“转”出来的……。国内已有知情人士忧心忡忡地指出,“转基因食品的研究表明,耐除草剂的转基因大豆,抗癌成份也减少了,抗虫转基因玉米在提高害虫死亡率的同时也影响着益虫的成熟,小动物吃了转基因土豆会使内脏和免疫系统受损,那人呢……”。欧洲人正是因为转基因食物可能对人体有害而禁止在欧洲销售;即使在美国,经销商被规定转基因食物必须具有标识。
在我国市场上,我们尚未看到有转基因标识的食物,但并不是没有转基因食物正在出售。作为消费者,我们的反应又滞缓了几拍?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享有对商品有关信息的“知情权”。我们有权知道哪些食物 是“人造的”或是"转基因"的产物,它们对人体有何影响。
今后,制造商和经销商还包括管理部门不应该忘记告诉消费者:这个吃起来像水果的甜椒,是否来自“转基因”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