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污染车辆禁入闹市成定局
2006-10-16
明年我市将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高污染车辆明年禁入中心城区几成定局。记者昨从环保部门获悉,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条例有望列入明年立法计划,目前,条例草拟稿已经完成,即将提交市法制办。

机动车尾气污染大气逐年加剧

据市机动车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去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为65万辆,机动车年增长速度不断突破,去年新增9万辆,今年将突破10万辆,加上过境车辆,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将达80万辆。

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市机动车上牌实施“欧Ⅱ”标准,尽管如此,随着机动车数量增加,其尾气污染对我市空气质量的污染也在逐年上升。有研究表明,机动车尾气污染对可吸入颗粒物的“贡献率”已经达到20%左右,并且不断上升。

据悉,我市于1998年制定了《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由于当时国家还没有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汽车尾气可以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随着国家机动车排放分阶段控制标准的实施,原有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目前形势。而新法规的制定,将对解决机动车“黑尾巴”问题制定具体举措和办法。

高污染机动车明年闹市禁行

在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落实环保优先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已经明确,我市将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分阶段控制标准,于2008年全面实施新车上牌“国3”标准,达不到标准的车辆不得上牌,并将于明年对机动车实施环保分类标志。

据悉,上海从今年2月15日起,已经实行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达不到“欧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得进入内环高架,并于10月1日起,扩大禁行范围,不达标机动车不得进入内环范围。成都也将于下月实行类似制度。

市机动车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透露,目前环保部门正与公安交管部门沟通协调,我市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将于年内出台,明年实施,届时,无环保标志或高污染车辆将限制进入中心城区行驶。这位负责人表示,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的实施,既减轻了环境压力,也缓解了交通压力,可说是一举两得。

来源:南京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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