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的巨型广告船被指光污染,专家们又出来说话了:什么这类事情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什么光污染还没有量化的标准,诸如此类。我感觉这些专家只要一开口,要么就是说国内法律如何空白,要么就是说西方国家如何如何,很少有他们自己的切身体会。真怀疑专家是不是都生活在没有情绪的真空里。我们也知道,专家都想扮演公共知识分子,行为举止尽可能中立,不带个人主观色彩。但专家不是法官,我们希望看见上海多一些具有个人魅力的专家,多一些站在我们老百姓的立场上说话的专家。
要我说,黄浦江的广告船光污染根本算不上什么严重的事情。外滩一带本来就是商业景观和历史建筑交相辉映的所在,作为一个公共游览的场所,是否光污染还是应该交给大多数游客判断,而不是根据一两个游客的感受和一小群专家的说辞。在整治这个“光污染”问题之前,是不是应该有一个小规模的问卷调查或者听证呢?至少,作为一个上海市民,我觉得若如他们所说大量减少广告灯光,外滩景观魅力会大减。毕竟,现代城市景观往往就是商业景观。
还有,外滩一艘广告船灯光晃眼就能引起轩然大波,无非是因为其位置显赫吧。有多少人真正关注过我们老百姓小区周围的光污染呢?我住的小区在内环线边上,周围几个高楼的巨型广告灯箱通宵不灭,家里面开着灯的时候倒不觉得什么,关灯睡觉的时候就痛苦了。越是黑暗越是对光线敏感,经常辗转反侧睡不着。这种小区附近的光污染不在少数,为什么就没有媒体关注一下,没有专家出来说两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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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家汽车展销厅的高压钠灯直射附近一位居民的房间,让居民无法入睡。这位市民递上一纸诉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拆除对其造成伤害的高压钠灯,停止光污染侵害并赔偿人民币1元。
2004年11月1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宣判:被告应停止使用涉案照明路灯,排除对原告造成的光污染侵害;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这是上海首例公开审理的光污染纠纷案件,也是全国罕见的原告胜诉的光污染案件。
本案原告提供的涉案路灯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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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光污染
国际上一般将光污染分成3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
白亮污染阳光照射强烈时,城市里建筑物的玻璃幕墙、釉面砖墙、磨光大理石和各种涂料等装饰反射光线,明晃白亮、眩眼夺目。专家研究发现,长时间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视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视力急剧下降,白内障的发病率高达45%。还使人头昏心烦,甚至发生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身体乏力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
夏天,玻璃幕墙强烈的反射光进入附近居民楼房内,增加了室内温度,影响正常的生活。有些玻璃幕墙是半圆形的,反射光汇聚还容易引起火灾。烈日下驾车行驶的司机会出其不意地遭到玻璃幕墙反射光的突然袭击,眼睛受到强烈刺激,很容易诱发车祸。
人工白昼夜幕降临后,商场、酒店上的广告灯、霓虹灯闪烁夺目,令人眼花缭乱。有些强光束甚至直冲云霄,使得夜晚如同白天一样,即所谓人工白昼。在这样的“不夜城”里,夜晚难以入睡,扰乱人体正常的生物钟,导致白天工作效率低下。人工白昼还会伤害鸟类和昆虫,强光可能破坏昆虫在夜间的正常繁殖过程。
彩光污染舞厅、夜总会安装的黑光灯、旋转灯、荧光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构成了彩光污染。据测定,黑光灯所产生的紫外线强度大大亮于太阳光中的紫外线,且对人体有害影响持续时间长。人如果长期接受这种照射,可诱发流鼻血、脱牙、白内障,甚至导致白血病和其他癌变。彩色光源让人眼花缭乱,不仅对眼睛不利,而且干扰大脑中枢神经,使人感到头晕目眩,出现恶心呕吐、失眠等症状。科学家最新研究表明,彩光污染不仅有损人的生理功能,还会影响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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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光污染"惹人恼
http://old.pubchn.com/blog/pubchn/articles/16592.htm
浦江巨型广告船被指光污染[组图]
http://old.pubchn.com/blog/pubchn/articles/261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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