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在线网9月29日消息:《落难懒猴:我想有个家》的消息经新疆都市报9月28日报道后,引起首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也许是吉“猴”自有天相,它终于有了归宿。
热心市民:“如果有可能我想收养它”
9月28日一早,市民的热线电话就打进了新疆都市报,他们纷纷询问懒猴的现状,并流露出想收养懒猴的意愿。丁女士说:“小家伙是首府的贵客,保护它是我们的责任。如果有可能,我愿意收养它。”
市民的爱心可嘉,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级保护动物不得私自驯养,所以还是让它去该去的地方吧。
新疆都市报记者:“小家伙在我家大闹天宫”
由于小家伙暂时无家可归,记者只好将它带回了家。也许是白天睡够了觉,它晚上“大闹天宫”,搅得记者一夜没睡好。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亲临寒舍,可怠慢不得。
香蕉、葡萄、猕猴桃、香肠、牛肉干、面包和花生,面对丰富的“宵夜”,小家伙似乎更喜欢甜食,它抱着面包,舔完上面的果酱后,就毫不犹豫地将面包舍弃。
凌晨2点,记者被手机闹铃叫醒,迷迷糊糊拉开灯,顿时惊出一身冷汗:懒猴失踪了。翻遍家中,就是不见其“芳踪”。
“它现在可是我的命根子,如果它‘潜逃’了,我可担当不起。”记者懊恼地倒在床上,突然眼前一亮,小家伙正在屋顶的有线电视闭路线上悠哉悠哉地荡“秋千”呢。记者气急败坏地将它“押”了回来,并足足盯了半个小时,直到它把小脑袋蜷在自己的怀里睡着了。
凌晨4点,小家伙再次玩“失踪”。这回它竟爬到了电脑桌上,抱着摄像头呼呼大睡。记者用枕巾把它包起来,放在了枕边。没想到它随后又悄悄钻进了垃圾桶。
好不容易熬过了一夜,记者疲惫不堪地抱着懒猴来到报社,同事们纷纷拿记者的黑眼圈打趣。“咱是被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折腾的,你们有那福分吗?”万般无奈,记者只好回应着。
落难懒猴:“乌鲁木齐是我的第二故乡”
懒猴的故事引起了乌鲁木齐市电视台《大事小事》栏目组的关注,9月28日一大早,栏目组来到新疆都市报看望它。小家伙见到这么多人围着它,激动得四处乱跳,全然不像一只懒猴。每当摄影师将镜头对准它时,它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镜头,还时不时地摆个“POSE”,镜头感极强,活脱脱像个大明星。
过足了明星瘾,小家伙来到野生动物们的“工会”———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协会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收留了它,并为它联系好了去处———天山野生动物园。懒猴要在美丽的乌鲁木齐安家了。
而和它相处了几天的记者,此时却忍不住落了泪,但送“猴”千里,终须一别,记者只好抹着眼泪向动物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唠叨着小家伙的口味、习性。
小家伙终于有归宿了,记者赶忙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当初收养它的郭先生。郭先生非常开心,并表示有机会一定去探望它。
动物“工会”:“这是第一只‘支边’的懒猴”
既然懒猴分布在我国云南、广西等地的热带、亚热带雨林中,那么这个小家伙是怎样从遥远的南方来到新疆的呢?可惜小家伙不会说话,否则它也许会告诉我们它的坎坷经历。据大多数人的猜测,小家伙可能是被人从它的家乡偷运过来当宠物贩卖的。
据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介绍,新疆目前还没有懒猴这个物种,小家伙是第一个来“支援边疆”的。可在小贩眼中,如此珍稀的国家级保护动物的“身价”居然只值200元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私自贩卖国家级保护动物是违法的。
懒猴能不能适应新的环境,在新家里又会发生哪些有趣的故事,还有,小家伙到底是公是母,今年几岁了……十·一大假之后,记者将带着这些疑问,前去看望懒猴。
来源:新疆新闻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