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杨某,19岁,广西人。2004年10月以来,杨某伙同其父(在逃)租赁深圳市福田区皇岗社区吉龙一村86栋201房为仓库,非法进行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活动,以牟取利润。2005年12月7日晚,被公安机关发现在出租屋内藏有大量野生动物,杨某被当场抓获归案。经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鉴定:现场查获的野生动物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巨蜥49条(活的14条,死的35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65只(活的5只,死的60只),猫头鹰2只(死的),黑熊的熊掌8只。
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本案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属情节特别严重,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