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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到2010年,珠三角九大城市都将完成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届时,绿色坦途将连通珠三角(资料图片)。宁彪/摄
2、三大重点
《纲要》摘要
到2010年,珠三角的集中饮用水源的水质达标率要达到95%,到2020年,达标率达到100%。
权威解读(黄国锋〈广东省环保局规划处博士〉):
环保工作有三个重点:水、大气及固体废物。在这三项工作中,水的治理工作保护最为重要,而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又是水的治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这也是对环保工作的最基本要求。
广东纬度低,受气候影响,常年水温比较高,水中的微生物繁殖快,因此水质很难控制。从目前来看,珠三角的集中水源达标率为83.3%,与《纲要》中提到的目标相比,看似差距不大,但实质上任务艰巨。而这恰恰说明,《纲要》中对饮用水的重视,即使是再困难,也一定要通过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的饮水保障。
《纲要》摘要
到2010年,珠三角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排放总量上不能超过40万t/a、42万t/a和30万t/a。
权威解读(黄国锋〈广东省环保局规划处博士〉):
由于工业企业大多集中在珠三角这一地区,因此这一地区污染物的排放在全省所占的比重非常大,约占全省排放总量的70%-80%。广东省在“十一五”期间的二氧化硫排放要削减15%,这只能从珠三角入手。
《纲要》要求到2010年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不能超过40万t/a,这个指标可以说力度是非常大的,而其他的一些重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控制也非常严格,如何完成这个目标要求,这需要一定的手段。
不久,省环保总局将受省政府委托,与各地方政府及重要企业签订削减协议,并将把削减的完成情况纳入到政绩考核指标之中,通过这一手段,相信完成《纲要》中的要求应该不成问题。
《纲要》摘要
到2010年,将建成以广州、深圳、惠州及江门四个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中心的全省危险废物处置网络……组建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络,到2010年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率达到80%左右,资源化率达到70%以上。
权威解读(陈英〈广东省环保局污控处处长〉):
这里面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理,因为很多危险固体废物若处理不好,比如医疗废物,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第二层意思是,在安全处理这些废物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对废物中的可回收部分进行回收再利用。所谓的废物,其实就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广东是经济大省,但同时也是资源最短缺的省份,很多关键性的资源都非常缺乏。
这其中最明显的就是电子电器产品,好不做好回收和利用,电子垃圾的危害性非常大,而如今广东每年产生的电子垃圾都以百万吨计算,未来这个数字将进一步上升。但电子垃圾中含有很多贵重金属,如黄金、锡和铜,这些资源正是广东工业发展过程中所必需也是最紧缺的资源,因此建设好电子废品的回收和利用,不仅是环保工作的要求,也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循环经济的要求。
3、政策保障
《纲要》摘要
珠三角环境保护规划应作为其他发展规划的基础,而不是与其他规划(例如发展规划)地位并列,当其他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相矛盾时,要以环境保护规划优先。
目前在珠三角地区,环境保护规划大部分是作为在经济发展的目标提出以后作为一个“行业”或“部门”工作而补充或附属制定的,这种做法是本末倒置的。
权威解读(张德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要建立一种导向,引导人们去加强环境保护,谁保护环境谁得益,谁破坏环境谁受罚。制定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劳动就业政策、外贸进出口政策等方方面面的政策,都要与环保挂钩,有利于环境保护。同时,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改变在责任问题上“吃大锅饭”的情况,行政首长负责制,首当其冲的是省长、主管副省长,都得管。
《纲要》摘要
从原来的强调对公众的管理转变为将公众视为合作伙伴,这种伙伴关系只有赋予公众一些权力时才具有实际意义。这些权力包括:方案、计划和项目对团体、环境和生活所产生影响的知情权;参加决策和制定政策的权力;必要时有权采取适当措施制止损害或不法行为的权力。
权威解读(周永章〈中山大学地球环境与地球资源研究中心主任〉):
环境权是公民与生俱来的。所以,环保绝不可能仅仅是政府行为。在中国,公众对于环保的参与感一直不强,从一个方面来说,也因为我们长期以来没有重视公众在环保进程中的作用。但并不代表由此就能剥夺这种权利,相应地,更应该通过种种方式,将公众的积极性鼓励起来。
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