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范围及条件
为合肥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在生态环境领域具有感人典型事迹的、积极参与环保志愿服务的、支持环保公益活动的、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敢于较真并实施监督的,均可推荐为第三届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人选。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拥护和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积极支持并长期坚持参与环保志愿服务活动,自觉引导公众环保参与,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在合肥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其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或向政府建言献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主动承担环保社会责任,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措施扎实,实施清洁生产工艺、资源循环利用,各项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生态环境优美净化,成为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践行者。
长期工作在环境保护基层一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为环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
业务素质过硬,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工作新模式,及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人员。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廉洁从政,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者。
评选活动参与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申报推荐,需报送申报表、个人身份照片(2寸电子版)和相关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一式三份),申报材料于5月10日前报送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 市环境保护局415室,邮编:230601;联系人:夏云起、周家林,联系电话:0551—63508122,电子邮箱:hfhbxjbs@163.com)。如果有开展环保宣教、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照片、视频光盘等资料,可一并附上。
1.个人申报:凡本人自荐,按要求填写候选人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属地推荐: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可推荐人选,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宣传、环保、团委部门审核把关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只要符合条件,被推荐人名额不限。
3.单位推荐:各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间环保组织均可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只要符合条件,被推荐人名额不限。
本次活动将经过确定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审定等环节,最终评选出10名第三届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