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重拳出击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治污
2015-01-05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月4日电(记者陈寂)广州市环保局4日开展打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在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广州环保部门动用新的行政强制权,现场查封了两家违法排污企业,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祭起了“重拳”。

   4日上午,广州市和白云区环境执法人员来到藏匿在白云区钟落潭光明村一个山窝里的废矿物油加工厂。该厂无牌无证,擅自收集、储存和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对周围环境构成严重污染。环保执法人员到达时,该厂仍在生产,数个锅炉正在加热废机油,生产后的废渣堆放在厂房外的山坡上,空气中飘着浓重的油味。执法人员依法现场查封了企业生产设备。

   当天中午,执法人员还来到位于白云区嘉禾街长湴工业街的一家无牌无证手表表面加工作坊。该作坊拥有电镀线1条,冲床、手动冲压机、高速台式钻床等若干台,生产过程中将电镀废水和废气等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河涌内。鉴于该厂不具备相关资质,违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执法人员依法现场查封了其生产设备。

   为配合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实施,环保部和公安部相继出台了《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实施移送行政拘留办法》等首批配套实施办法。广州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谢文武在现场告诉记者,这赋予环保执法部门4项新的行政强制权:对非法排污的企业可以实施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现场停产和移送司法拘留。

   他说:“以前类似的案子,我们会行政通知企业关停。如果不关停,我们环保职能部门只能移送法院实行,过程可能需要一个月到两个月。现在现场查封,我们能够现场对设备设施进行查封扣押,查封后它就不能生产了,制止排污的时效性凸显出来。”

   专家表示,在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门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开始以法律手段倒逼企业迅速治理污染;而按日计罚,将大大增加企业环境违法成本,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痼疾。同时,环保法中新增了对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的条款,将对严重环境违法的责任人员给予最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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