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能源“附加费” 让收费回归正道
2014-11-19来源:新京报 作者:林伯强
   种类繁多的“附加费”,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市场化改革的空间。理顺规范附加费,把“附加费”变成“明白费”,理顺上下游的成本机制,可以让能源价格更合理。

  最近资源附加费的问题,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有媒体报道说,仅居民生活电费,一年就“附加”了270亿元。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回应,下一步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附加费的最大问题是不透明

  看起来很不合理的附加费,是怎么成为一种普遍做法的呢?背后既有历史问题,也有定价机制不完善的因素。

  从历史来说,过去政府定价采取“成本加成”模式,即成本加上一定的利润,而这种成本又不是市场决定的,从而很容易被地方政府或者企业在其中添加“私货”;其次就是目前的价格机制不透明,对民众来说基本是“定多少交多少”,有人去较真,可能会发现这些费到底是怎么收的,但若是没人去较真,也就不清楚水电费里到底包括哪些内容。

  能源附加费最大的问题,正是这种不明不白的收费方式。其实从国际通例来看,能源附加费不是不能收,关键是怎么收。从理论上来讲,资源价格应由市场决定,政府出于监管、调控等合理的考虑,可以收取一定的附加费,前提是遵循法定程序,比如经过严格的听证,说服消费者,说服缴费的人。

  现在要清理附加费,首先还是要进行区分。比如,企业收的那部分,要坚决取消。不管怎样,企业是绝不允许私收附加费的,过去有些企业只要说服地方政府就能收,这助长了附加费的乱象。

  政府收取的,则要视情况而定。有些附加费,在过去收是合理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客观情况的变化,现在就变得不合理了。比如说“三峡基金”,当时为了建设三峡,全国人民在电费上做出一定“贡献”,这我觉得无可非议,但三峡运行这么久,盈利能力已越来越强,继续再收附加费,就显得没有道理。

  还要继续维持的“附加费”,则要完善征收的程序,做到透明可监督。

  清理附加费应是价格改革重要组成部分

  尽管这些附加费招致很大民怨,但要说其严重抬高了能源价格,可能也是一种误解。毕竟水电等能源定价并未完全市场化,民众所缴纳的水电费背后,还有各种政府补贴在内。换句话说,即便下一步整顿清理附加费,但去除附加费之后,水费、电费价格也未必就能降低,因为清理附加费有可能是和价格改革同步进行。

  过去所收的各种能源附加费,尽管消费者未必知情,也未必理解,但在名义上,这些钱都有明确的去处。如果那些“用处”还是要花钱,直接取消的话会有难度。比较可行的做法是:附加费取消,资源税加上,这样有增有减,该花钱的地方仍旧有钱,改革才能顺利推进。

  取消附加费之后,直接从价格来看可能还是差不多,甚至有可能略有提升。但改革的意义在于,让收费方式回归正确的道路。过去征收各种附加费,相关政府部门内部或许都会有考量,只是消费者不清楚,因而就会有人质疑、追问这些钱有没有用得其所,但因为不透明,这就无法证实或证伪。费改税之后,显然会变得更透明,比如资源税,民众可以根据标准自己算出来该交多少,从而可以监督。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能源领域进一步市场化是趋势。但过去种类繁多的“附加费”,在一定程度挤压了市场化改革的空间。理顺规范附加费,把“附加费”变成“明白费”,理顺上下游的成本机制,可以让能源价格更合理。

  最近政府提出的“能源革命”,其核心是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而清理附加费应是价格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改革对能源消费、能源供给和能源技术革命,既有支持、也有制约作用。比如,市场竞争直接决定了能源消费、能源供给和能源技术革命的有效性,而能源价格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和信号,所有市场参与者据此行动,不必要和不透明的附加费将扭曲价格,从而导致市场扭曲,不利于市场竞争。因此,通过清理附加费,使附加费合理透明化,有利于价格改革,有利于企业成本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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