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法:水资源保护一把手负主责
2014-11-10来源:南方网
   近日,广东从化农家乐污水直排流溪河被媒体曝光备受各界关注,这些排污使得这条广州备用水源地的河流污染雪上加霜。11月7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保护水资源相关会议中,与会代表不但给流溪河污染拍砖,还为受到房地产和养殖业污染的水库忧虑。广东省人大将出台新法,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水资源保护一把手负主责。

  从化在建两个污水处理厂

  据了解,流溪河作为广州备用水源地和花都、白云部分镇饮用水来源,目前污染较重,流溪河下游已经超过十年是劣五类水。2014年广州以流溪河等流域为重点,清理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

  7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办法》)表决前评估。座谈中国流溪河污染成为焦点,从化水务水政水资源科科长谢敏发言时谈到了流溪河。“这个条例实施以后你们就要堵排污口了。”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刘牧直言,新法中明确了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若西江、北江、流溪河污染,广州喝什么水?西江和北江若污染还可怪别的市,流溪河全流域在广州,没有理由治不好。”谢敏介绍,目前从化正在建两个污水处理厂。对于流溪河旁边的农家乐,从化市政府目前正在摸查,若无证就取缔。有证就规范排污。

  责任考核仍需细化

  在讨论中,作为备用水源的水库也引起关注。从化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谢敏称以从化为例,中小型水库都是镇村一级管理。镇村为了经济效益进行了养殖污染水质。刘牧也关注到了这个趋势。“以花都的水库为例,周边建了楼盘、餐饮后,明显水质下降。大家都不愿意去那里钓鱼了。”

  城市的野蛮生长威胁水资源,关键仍在于土地利用规划与水利规划经常冲突。刘牧认为水资源规划与城市规划应当衔接。

  《办法》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纳入区域评价体系,明确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责任人对本地区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并将其纳入官员考核评价的内容。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林泰松指出,《办法》还需要细化相关制度来配套实施,以保证规定有效执行,“比如责任考核,规定地方一把手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但怎么考核,如何评价,《办法》没有具体规定,需要进一步考虑法规的执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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