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下月前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发布时间:2014-02-11
今年,海南省要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权,按照“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思路,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同时,改革征地制度,完善补偿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权威回应 下月前提高
10日上午,列席海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陈健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方面,该厅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集体土地补偿标准,陈健春表示,海南省现行的补偿标准是2009年制定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不再适用,为促进各地更好开展征地补偿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前,海南省将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机制和标准。“现在已经有一些市县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今年3月前,全省都会调整到位,而且在调整的过程中我们还会对过去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进行总结,查清到底是哪一个环节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哪一部分达不到标准,这些都要规范起来。”陈健春说。
●代表声音 重视对失地农民技能培训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早就该提高了,如果今年3月份之前能调整到位,对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来说,肯定是一个很大的利好消息。”省人大代表、儋州市那大镇清平村委会主任高福才昨日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村土地的征收,除了补偿标准要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外,更重要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更加重视对失地农民的培训,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这样他们才能在失去土地后不至于陷入没有经济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