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为7类人群发节日生活补助
来源:时代报 发布时间:2014-01-22
◆享受国家抚恤的重点优抚对象每人390元。
◆民政特殊救济对象、农村贫困户中不可扶对象、农村五保户每人300元。
◆对传统救济对象中的“三无”对象和其他御寒有困难的救助对象,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实施冬令御寒补助,补助标准为人均230元。
◆月养老金偏低且无子女的“一老养一老”家庭每户300元。
◆市、区(县)民政福利事业单位集中供养对象每人90元(其中伙食费50元,实物补助40元)。
◆对在市、区(县)救助管理站滞留的对象,春节期间伙食补贴每人50元。
◆对长年累月坚持义务救助孤老、重点优抚对象服务的包户组成员进行节日慰问,金额按每人150元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