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环境教育工作计划
来源:城市快报 发布时间:2014-01-02
1日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天津市2014年环境教育工作计划》出台。今年天津市将开展国家和天津市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违法企业的环境教育培训。据了解,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应当将环境教育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环境保护考核内容,结合企业特点,安排对从业人员的环境教育。纳入国家和本市排放污染物重点监控的企业,其负责人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环境保护设施操作人员,每年接受环境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被依法处罚的环境违法企业,其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当接受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不少于24学时的环境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