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墨江出台残疾人特惠政策
来源:普洱日报 发布时间:2013-12-25
为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和帮助残疾人积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高残疾人参保率,墨江县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五年实施方案(2013年—2017年)》,决定由县级财政对全县16—59周岁的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持有残疾人证)给予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随着此项特惠政策的出台,全县将有350余名16—59周岁的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受益。这是继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省级免费缴纳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之后,墨江县出台的又一资助城乡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的特惠政策。(通讯员杨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