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获准通过
来源:太原日报 发布时间:2013-12-25
12月24日,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当日上午,在预备会议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振中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建荣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多年来我市义务教育经费逐年增长,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共计58.15亿元,是2000年的8.8倍。通过实施“百校兴学”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除D级危房62.34万平方米,新增学位5.8万个,新改建农村学校396所,改造薄弱学校和企业学校441所,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实施“百校兴学”工程、推进校际“联盟”、向农村教育倾斜等多项举措,我市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此外,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教师素质、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全市义务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听取关于《太原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太原市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接受史金福辞去太原市出席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
会议还书面审议太原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5件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当日下午,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太原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5件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史金福辞去太原市出席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