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跨省流浪人员返乡将有保障
2013-12-25

河南跨省流浪人员返乡将有保障

来源:河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3-12-25

   年关将至,为让流浪者早日返乡,河南省各级救助部门正在积极行动。12月23日,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了解到,该厅专门下文进一步规范跨省河南籍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接收工作,明确今后外省市送返接收(或需接回)河南籍流浪乞讨人员,原则上由省救助安置管理局负责。

  据统计,自2003年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十年来,河南省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已累计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80多万人次,其中,帮助4万多名精神病人、近2万名痴呆傻人员、7万多名流浪未成年人返回家庭或临时安置。目前,河南全省已建立56个省辖市、县(市)级救助管理机构和1个省级救助安置管理协调机构。省、市、县三级救助管理框架基本形成。

  但随着救助工作的全面铺开,各地跨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任务日益繁重。河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跨省接送流浪乞讨人员一直是一个难点,有些地市救助站由于受经费、人员限制,在实行流浪乞讨人员的省际接送时有诸多困难。

  为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效率,整合救助资源,省民政厅明确,省救助安置管理局作为省级救助安置综合管理机构,要在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发挥好协调作用,今后外省市送返接收(或需接回)河南籍流浪乞讨人员工作,原则上由省救助安置管理局负责;毗邻外省的各周边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救助管理站可就近接收邻省送来的本地流浪乞讨人员,同时负责流入本地的邻省流浪乞讨人员的送返工作。

  外省市送返河南籍流浪乞讨人员时,省救助安置管理局可结合外省市救助管理机构的意见、受助人员流出地等具体情况,按照就近接收原则,统一协调安排。此外,省救助安置管理局继续承担新疆、青海、宁夏、西藏、内蒙古、甘肃、黑龙江、吉林、辽宁、云南、贵州、浙江、福建、广东等14个省、自治区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跨省护送任务,待省级救助安置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具备接收安置条件时,再面向全国全面铺开。(记者 李红)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