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为环保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13-12-13
12月1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10项措施,专门为环保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鼓励引导环境公益诉讼,依法严惩危害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为治污减霾、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司法保障。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杜豫苏向记者介绍说,西安市两级法院建立起涉环境保护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及时适用减、缓、免交诉讼费政策,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政策。西安中院还将探索生态环境诉讼案件指定管辖制度,指定基层法院专门审理涉环境保护的案件,以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审判的因素。
这10项措施包括:提升理念,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优先保护;形成威慑,依法严惩危害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促进双赢,多方化解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民事纠纷;监督支持,快捷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行政纠纷;便捷服务,建立涉环境保护案件绿色通道;探索机制,鼓励引导环境公益诉讼的全面开展;大胆创新,探索环境保护案件的专业化审判;延伸职能,扩大审判环境诉讼案件的实际效果;公开审判,强化市民环保意识;协调联动,构建治理环境污染的执法合作机制。
非法排放污水、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重金属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对于这类民事纠纷,法院将依法确定破坏生态环境者的民事责任,保障受损害群众依法获得有效救济。
对于涉及刑罚的环境污染案件,西安市将加强执法联动,建立健全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
另外,西安市还将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新机制,鼓励、引导有关环保组织和社会团体进行公益诉讼,探索引进专家证人制度,推动设立西安市环境公益诉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