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义乌市环境保护局对一家外商投资近亿元的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下达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一票否决了这个项目。
环保部门否决的理由是:自动变速箱再生制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细则》的相关规定,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原则的要求。
同样遭此“厄运”的还有义乌一家拉链企业的一个染色配套项目。这家拉链企业总投资达8000多万元人民币,年产拉链坯带3600吨,其中公司直接出口达350万美元,出口部分占总销售额的一半,企业前景看好。因为没有自己的染色配套工序,必须委托他人加工而受制于人。于是,业主向义乌市主要领导写信,希望拥有自己的染色配套项目。信被转到了义乌市环保部门,但这个项目也因为不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而被否决。
为确保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3年来,义乌市环保局否决了污染重、选址不当或清洁生产程度不高等不符合环保审批的建设项目72个,涉及的项目包括涂料、养殖、小印染、小电镀等。根据义乌市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应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实际情况,环保部门从宏观上制定了禁入门槛,禁入行业包括印染、电镀、化工、医药、农药、味精、制革、酒精、黄酒、水泥、屠宰、造纸12大行业。
义乌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规划科长、365环保窗口负责人杜国平说,要做到增产不增污,把好审查关尤为重要。这就要了解企业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工艺是否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仔细对照环保审批原则和产业政策,保质保量地对预评价报告出具初审意见。为此,该局出台了《义乌市环保局行政许可7项工作制度》,明确了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办理期限、有关责任追究等事项,并制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补正材料通知书”等规范性文件和表格,对新、扩、改A类项目和环境敏感点的B类项目,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对规模大、选址敏感或属于重污染行业的建设项目,则提交义乌市环保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对一般性环评报告表,实行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负责制;对一般小型、基本无污染的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二级把关;对重大审批项目及时向上级局汇报,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按程序上报。在项目预审等工作中,充分依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及浙江大学环境工程公司等拥有的技术优势,提高环保把关能力。
据了解,有近20家企业由于存在工艺污染较重等问题,一审未获通过,环保部门及时向企业提出了在生产工艺、清洁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和指导企业对项目重新包装,对潜在的污染工序和工艺予以改进。同时,义乌市政府每年还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企业技改和清洁生产项目的奖励。
来源:金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