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防治湟水流域水污染
2013-12-09

青海防治湟水流域水污染

来源: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12-09

  12月5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的、监督管理、预防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污染事故处置、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

  《条例》明确,湟水流域(不含大通河流域)行政区域包括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西宁市(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湟源县)、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县、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条例》明确禁止在湟水流域新建水电站以及造纸、鞣革等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漫流等方式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条例》还规定,对于违反禁止在湟水流域新建水电站以及造纸、鞣革等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规定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恢复原状,处以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经济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魏金玉)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