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一元民生保险”保民生
2013-12-06

铜川“一元民生保险”保民生

来源: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13-12-06

  昨日上午,在铜川市政府召开的第44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了《铜川市一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各区县民政部门为投保人,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在一年的保险期限内享受“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两项保险服务。

  被保险人范围:

  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

  记者了解到,“一元民生保险”即区县民政部门为辖区内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以下将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统称为被保险人),以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标准,集中统一进行投保,被保险人在一年的保险期限内享受“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两项保险服务。

    保险范围:

  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

  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见义勇为导致伤残或死亡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抢险救灾导致伤残或死亡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承担保险责任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等。

  保险费支付:

  列入各区县财政预算

  “一元民生保险”以各区县为投保单位,由各区县民政部门为投保人,保险费按各区县上年度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每人1元缴纳,所需资金列入各区县财政预算。保险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签订保险合同的起讫时间为准。 “一元民生保险”理赔分死亡理赔、医疗理赔、伤残理赔三种。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每人赔偿5万元;被保险人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致伤进行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对符合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按90%的比例赔付,每人一个保险期间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00元;被保险人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导致伤残的,按伤残等级,以每人5万元限额按1%~100%的比例赔付。

  以上理赔范围是铜川市常住人口在我国大陆境内,暂住人口在铜川市境内。在一个保险期间内,每个被保险人赔付限额5.5万元(即死亡理赔5万元,医疗理赔5000元)。(记者张海鹏 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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