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豁免42类环评审批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13-12-3
中国环境报讯 福建省环保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豁免42类环评审批。
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福建省环保厅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他们设立并启用行政服务中心,从集中受理审批事项着手,简化了审批程序,压缩了审批时间,使审批工作公开、规范、高效。
在坚持“合法、合理、效能、监督”的方针下,对环保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将部分项目下放或委托市级环保部门审批,豁免道路养护、单纯路面改造等42类民生基础工程的环评审批。在环评审批中对评审专家实行分级分类和动态管理,落实评审专家电脑随机抽取、利益相关专家回避等制度,确保环评审查公平公正。
强化服务意识,是福建省环保厅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又一措施。
他们分批将福建省环保厅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安排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并采取充分授权、领导现场审批、多处室现场联审联办等措施减少审批环节,将审批环节压缩到5个以内,将审批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告知、统一送达。
通过实行首问责任制、AB角岗位制、公示制、社会服务承诺制以及实行信息网络服务制,规范了行政和服务行为,树立了环保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熊敏桢 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