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整治乡村环境卫生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13-11-20
中国环境报讯 海南省近日印发《海南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利用两年半时间,对全省乡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争取2015年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方案》提出,2013年年底前,乡村存量垃圾得到全面清理;2014年年底前,全省规划建设的124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到2015年,建立合理的村庄、乡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清运机制,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
根据《方案》要求,海南省将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破损道路及建筑、农业废弃物,要求全面开展乡村存量垃圾清理活动,配备垃圾清扫收运保洁人员,推行“村规民约”管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将乡村卫生清扫保洁收运所需经费列入市县经常性财政预算。乡镇政府将分别与村里的学校、企业、商店、农贸市场、娱乐室以及村委会、村民小组签订卫生保洁责任书。同时,逐步建立“户清扫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
为确保乡村卫生环境整治出实效,海南省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层级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实行问责制度。
李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