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生态补偿考核办法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13-11-15
中国环境报讯 广东省环保厅等6个厅级部门近日联合出台了《广东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加强了对有关市县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考核评价,以推动地市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力度。
据了解,《考核办法》将通过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应用于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以充分调动市县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考核对象为《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确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以及国家级禁止开发区所在地级市县。考核内容包括水资源、大气、林业、节能减排等方面。
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保护考核结果将作为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主要依据,用于分配激励性补偿部分资金。
吴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