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化建设残疾人法援全覆盖
2013-11-14

网络化建设残疾人法援全覆盖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3-11-14

    本报记者马利民本报通讯员简华

    残疾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普遍存在咨询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支付法律服务费难等问题。

    近年来,四川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强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

    服务站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四川省共有622万余残疾人,为方便残疾人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全省各地大力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化建设。根据残疾人大多聚居在社区、乡村且行动不便的特点,该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当地残联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22个,依托乡镇司法所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669个,形成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的网络化全覆盖。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四川省遂宁市司法局采访时了解到,该市在嘉禾桥、燕山、犀牛、和平西路等11个社区建立了政府公益法律服务站,由从事政法工作的退休老干部以法援志愿者名义担任公益服务员,专门为社区残疾人、低保户等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遂宁市司法局副局长秦丹介绍,服务站还建立了“岗位责任”“专家门诊”等制度,通过现场解决问题,确保法律服务优质高效。

    “假如群众的个别法律问题公益服务员难以解答怎么办?”记者问道。

    秦丹说,不用担心,因为每周五遂宁市司法局会委派专业律师进11个服务站工作,专门解答这部分疑难法律问题。

    与此同时,为了让法律援助工作更加“贴近残疾人、方便残疾人、服务残疾人”,德阳、绵阳、乐山等地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开展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城市进社区、农村进乡村”试点工作。

    “通过开展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使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更便利,同时也为我省法律援助为更多残疾人提供服务积累了宝贵经验。”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说。

    真诚服务提高法援品质

    2012年5月6日,建筑工人李某不慎坠地受伤。成都市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同年12月10日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因无法就赔偿事宜与建筑公司协商一致,李某的妻子黄某于今年1月4日找到成都市温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温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曹小新告诉记者,黄某的要求偏高,她代表丈夫提出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共计160万元的劳动仲裁请求。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一级伤残没有一次性解决的具体方案。按照现行法律,李某只能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参加社保,退休后享受退休待遇。但是,受援人坚持一次性待遇,坚持进行仲裁。

    “黄某也身患疾病,曾做过两次手术,几乎没有劳动能力,我们很理解她。刚来中心时,她情绪十分激动,我怕她想不开,所以一切事情都顺着她的意思,她说去仲裁,我就和律师陪着她去。”曹小新说,温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给出的答复是李某的工伤保险待遇基本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无需仲裁。

    于是,曹小新又带着黄某去温江区社保局咨询。社保局工作人员计算,李某享受一次性待遇最多能拿到35万元。然而,黄某觉得,丈夫完全依赖护理,35万元无法维持生活。

    针对李某的具体情况,曹小新和律师提出可以在选择一次性享受待遇的基础上,与企业进行协商,由企业补贴一部分。

    “经过我们多次协调,双方终于在2月4日达成一次性赔付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一次性赔付李某82万元。”曹小新说,拿到钱后,黄某安心地把丈夫接回四川简阳老家。

    王晓林表示:“找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残障人员及家属都是基于对我们的信赖,面对这样的困难群众,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好的服务、更多的帮助,真正解决问题,提高法律援助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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