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毕业生3年内享创业补贴
2013-06-05

北京毕业生3年内享创业补贴

2013年06月05日  来源:法制晚报

  今年,北京市有22.9万高校毕业生面临就业,进入高峰期。记者今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市将实施工商注册收费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

  同时,大学毕业生从大四这一学年开始到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共36个月的时间内,可按规定参加创业培训,享受创业培训补贴,这一规定比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宽泛两年,最长达到三年。

  相关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专利、非专利、股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可按出资人约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凡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创办企业,符合本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营项目属于微利,符合本市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可享受贷款贴息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具有自主创业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高校毕业生进小微企业也可评职称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介绍,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按规定为其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将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根据相关政策,小微企业招用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在职职工人数规定比例,符合本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可享受最高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项目,符合规定条件并经评审通过的,市区两级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贴息。

  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低保家庭学生获求职补贴政策近期将出台

  按要求,各区县、各高校将把特困家庭毕业生作为帮扶重点,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纯农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毕业生,将列为就业援助工作重点。

  同时,建立台账,给予“一对一”帮扶,优先为他们免费提供就业指导、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和信息服务,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

  此外,从2013年起,本市将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列入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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