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9月底启动
2012-09-13

深圳公积金贷款9月底启动

2012年9月13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9月12日专电  记者12日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深圳市公积金贷款将于9月28日正式启动,最高可贷额度为90万元,并且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

  根据最新出台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而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根据《规定》的相关要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孙健表示,由于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较晚,考虑到一些职工自身的购房需求已不强烈,而是更多考虑支持子女解决住房问题,为此,《规定》明确,如果父母没有作为子女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但父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扣减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子女的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每年扣减一次。

  同时,《规定》还提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户籍和非户籍职工均可以按照本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肖琳告诉记者,深圳非户籍缴存职工达三四百万人,超过缴存总人数的80%。

  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50%,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为6.55%。以一笔90万元30年期贷款为例,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公积金贷款每月比商业贷款节省1158元,30年累积下来,节省利息支出约41万元。

  由于深圳公积金归集总量仍有限,因此《规定》提出,公积金贷款可贷资金额度不足时,公积金中心按照轮候规则受理职工的申请。但轮候规则目前尚未出台。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人民银行等单位实现了房产交易、人行征信报告的联网核查,从而提高审批时效,并控制贷款审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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