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校车管理新规
2012年8月31日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陆梓华)新学期开学在即,上海市将进一步升级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指数。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港局制订的《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校车编码有讲究
上海市教委青保处处长杨永明强调,这一《规定》最大的特色就是实现了对全市校车的精细化管理,且做到了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国际学校、台商子女学校“全覆盖”。
截至今年6月统计,上海市现有校车2500余辆,新学期开始,每辆校车将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9位数编号。左起第一、二位为上海的代码“31”;第三、四位用“01”到“17”分别代表全市17个区县,“18”代表国际学校,“19”代表台商子女学校;第五、六位用“01”“02”“03”“04”分别代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年段;第七、八、九位则为每辆车的代码。
《规定》明确,所有校车禁止使用深色贴膜,只能使用浅色贴膜,便于管理部门监督其是否超载。学校租赁校车将不再使用出租公司车辆,必须使用省际客运公司或者公交公司车辆。
小学校车将专用
针对目前上海市小学生校车参差不齐和幼儿园专用校车市场供应的实际情况,《规定》强调,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学生应乘坐与其学龄相适应的校车。自2013年9月1日起,无论是学校自有校车还是租赁校车,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必须是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其在安全带高度、座椅空间等方面均按照学生年龄特点设计。
准入退出有规矩
《规定》严格规定了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准入条件,明确校车驾驶人年龄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必须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经历和良好的行驶记录,无犯罪和吸毒行为记录等。
此外,上海市将实行校车退出机制。不符合要求的校车必须在15天内办理注销手续,自有校车不得继续使用亮黄色校车车身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