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推至全国需时日
2012-08-27

养老金并轨推至全国需时日

2012年8月27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7日电 (财经频道 秦辰)“养老问题上,政府要承担一定责任,但不能承担全部责任。”24日,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吴玉韶的这一表态,再次引起人们对养老的关注。不久前,深圳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分析认为,这意味着饱受诟病的“养老金双轨制”开始在深圳破冰。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系主任褚福灵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表示,称之为探索更加合适,需要逐步推行。 

  深圳试水养老金并轨 采取“社会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模式

  就在一个月前,深圳市发布的新一期政府公报透露,深圳今年将力推22个改革项目,其中也包括研究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有分析认为,深圳的这一系列探索向养老金并轨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而8月25日起,新进入深圳市事业单位并受聘于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也将告别“财政养老”,参照深圳市企业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自掏腰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同时按照规定参加职业年金。深圳的改革目标是,希望建立既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本次改革试图改变现行的以在职工资为基数核定退休费并由财政现收现付的做法,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表示,能否通过这一制度真正消除事业单位和企业员工待遇上的差别还不好说。“实际上职业年金本身就是在相同的基础上加上了参与的部分,参与的方式不一样,相同方式也有不一样的地方,不仅向公务员可以延伸,向企业也可以延伸的。比如说一些大企业,除了一般的社会保险以外不能留住人或者说让本企业在整个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体现跟别的地方不匹配,可以实行企业的职业年金。”他建议说。

  中新网财经频道了解到,所谓职业年金又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在我国,指公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养老保险。综合开发研究院公共政策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王梅曾表示,按照试行的聘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聘任制公务员基本养老待遇和企业职工一样,差别在于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类似于企业年金,以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的方式平稳过渡养老金改革进程。

  养老保险试点改革三年收效甚微 专家称尚难在全国推广

  自2009年至今,养老保险改革已逾三年,但收效甚微。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者李珍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所以推不动,是因为缺乏内在动力。” 李珍指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该是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为前提的。否则,即使勉强改成全国统一的制度,也是不经济的,是不可持续的。

  据人民网报道,某不愿透露姓名的政策研究专家指出,改革需要强大的推动力、政府的意愿与执行力,还受到民意的影响。“背后是利益,难度非常大。”这位专家表示。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中心主任杨燕绥也表示,实现基本养老国民化、职业年金全民化,才是彻底的改革。

  改革的阻力与困难可见一斑。因此,深圳这次试点改革的成果显得尤为瞩目,更有媒体将其称为养老保险并轨的破冰之举。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系主任褚福灵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则表示,称其为“探索”之举更加合适。

  在谈到深圳模式是否有可能向全国推广的问题时,褚福灵回应称,这仅仅试一次探索,有一个发展过程,“要根据基本原则,逐步的去推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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