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说:“我们这个世界面临着两大变革,即人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同本身的和解。”伟人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们的思想有着长远的预见性和指导性——在恩格斯说过这句话的一百多年后,这两大变革仍在艰难的进行。马克思主义(当然是指马恩两人的理论)的核心意义就在于指导人类解决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我们国家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既是应对当前社会问题的战略部署,更是对马恩经典理论的遵循和实践。和谐社会具体到表征层面表现为几种关系的和谐统一,这几种关系包括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前三种关系之于和谐社会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社会由人构成,解决社会的问题当然要从人着手;而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不少人对和谐社会的理解中却是缺失的,他们提到社会想到的首先是钢筋混凝土的高楼大厦,自然是远离人类社会之外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无关社会和谐。
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先从人类发展历程来看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人类发展的早期,农耕文明本身就是包含在自然系统之内的,自然环境对于人类社会的影响举足轻重,所以在几千年前的夏商周时期就有了针对伐木、捕鱼等可能破坏环境行为的明确规定。工业文明开始以来,人类的力量前所未有的增长,生产过程中对自然的依赖性大为降低;城市的高度发展又使得生活中自然的痕迹迅速消逝。可是人类并没有从自然中完全剥离出来:物质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要由自然取得,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废物要由自然吸纳。人类社会仍然是和自然一起构成了一个大的物质系统,而且生产力越发达物质交换越频繁——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不是拉远而是拉近了。
再从哲学本质上来说,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结合,社会属性再高也不能完全掩盖自然属性的影响,真正的和谐社会中人要摆脱异化、回归自我,人和自然界之间应该是和谐的。
从实践角度来讲,胡锦涛主席曾经指出:“大量事实表明,人与自然的关系,往往会影响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如果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人们的生活环境恶化,如果资源能源供应紧张、经济发展与资源能源矛盾尖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是难以实现的。”这就具体的阐明了保护环境对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意义。
从历史和社会现实来看,虽然近代以来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增强了,但是与此同时因为自然资源引发的国际冲突甚至战争也大大增加了。尤其是冷战结束之后,对于自然资源的争夺已经超越意识形态差异成为国际问题的主要诱因。如果不能建立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有效机制,和谐必将成为一种空想。
环境问题并不只是在自然层面存在的,更不单单是环境专家的问题。环境问题是一个多层面的各种社会问题的关节点,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一点在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最近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有详细的阐述:“环境与人口、资源彼此作用,共存于一个复合生态循环中,环境问题是一个人口与资源问题。而人口、资源、环境又主要通过生产、消费和分配环节进行联系,因此环境问题又是一个经济问题。如何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同时而实现环境与社会的协调,关系到全社会的整体发展,因此环境问题又成了一个社会问题。环境问题带来人们生活方式与人生价值的变化,解决不好就会使社会人文与社会道德伦理受到威胁,因此环境问题就又反映为一个文化问题。环境问题要求以可持续发展理念来指导整个社会实践,强调转变政府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因此环境问题又成了一个政治问题。全球环境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国际冲突发生的必然性,为占有更多环境资源,各国在方方面面进行着激烈博弈,环境问题已成为一个国际问题。”
综上所述,无论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还是从哲学、实践、历史和现实各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谐社会的建设都绕不开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性思考和调整,环境友好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珍爱自然、保护环境、营造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来源:大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