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必须标识营养标签
2012-08-20

预包装食品必须标识营养标签

2012年8月20日    来源:人民网

  我国将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强制标示能量和4种营养成分的含量值及参考值。

  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正式实施。《通则》是关于食品营养标识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审核将起到明确的规范和指导作用。《通则》对营养标识中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都做了明确规定。《通则》实施后,所有食品都必须在食品的最小包装上标识营养标签,营养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将不得销售。同时,对进口食品营养标签的检验监管将更加有据可依。

  《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在标签强制标示能量和4种营养成分(“1+4”)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其中4种营养成分为4类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在标签上强制标示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的含量值以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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