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炸鸡腿吃出白色蛆虫
2012-08-20

女子买炸鸡腿吃出白色蛆虫

2012年8月20日    来源:广州日报

  炸鸡腿中吃出白色蛆虫

  昨日(8月19日),市民向记者爆料,称其在开发区某商业广场买的炸鸡腿竟吃出蛆虫。在检查同批鸡腿后,店家称,标签纸可以确认是在本店购买,但鸡腿是否是原装鸡腿仍有待查明。对于顾客提出赔偿5000元的说法,店家则称只能赔偿1000元。

  商场炸鸡腿吃出蛆虫?

  张小姐告诉记者,昨日中午12时04分,她在开发区某商业广场买了两只炸鸡腿,花费9元。回家后,她准备给女儿吃时,发现一只鸡腿中有蛆虫在蠕动。

  中午1时左右,张小姐来到店里要求给说法。店家刘姓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接到投诉后,立即掰开十多只同批次的鸡腿进行了观察,但并未见到有蛆虫现象。因此对张小姐的诉求提出了质疑,他称:“从标签上可以认定为本商场的产品,但该鸡腿是否为本商场的仍待确定。”

  另外,商场负责炸鸡腿的冉师傅告诉记者,张小姐购买的鸡腿是昨天上午9时半以后做的,不可能存在有蛆虫的情况。而商场负责人也称,对炸鸡腿等食品会进行试吃,应该不存在此类情况。

  张小姐向店家提出索赔5000元的解决方案,而店家称只能给1000元。

  提供发票与商品举证

  消费者为了获得赔偿,应如何取证证明食品来源呢?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磊表示,此案中,只要顾客提供了购买鸡腿的发票、单据及鸡腿就算完成了举证过程。倘若店家质疑鸡腿的来源或蛆虫的来源,需由店家自己举证。

  而对于赔偿问题,根据食品卫生法,如果销售的食品质量不符合要求,都可以要求赔偿10倍价格的数额,也就是说90元。不过,这并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目前我们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法定标准。

  此外,如果食用后造成人身损害的,店家还要进行人身伤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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