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出校园安全目标
2012-08-16

教育部提出校园安全目标

2012年8月16日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 每学期,大中小学校都要至少开展一次安防应急演练,争取到2013年,每所中小学幼儿园配备1到2名保卫人员。

  记者今天(8月16日)上午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其题为“加强源头治理,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师生安全”的署名文章中提出上述目标。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今年以来,通过努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在学生安全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学校安全防范、周边环境整治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专项组将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服务师生和基层基础工作。

  袁贵仁表示,各地要坚持开学后和放假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防应急演练。开展大中小学安全教育体系研究,分类指导和推进安全教育课程建设。设立安全教育“精彩一课”工程,研制各安全领域中的教学片,创建安全教育精品课程。

  此外,各地要完善学校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高校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意见,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

  我国将继续推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卫人员的工作,争取2013年达到每所中小学幼儿园配备1到2名保卫人员的目标。

  袁贵仁指出,学校秋季开学前要全面进行问题排查,边排查、边解决问题。秋季开学后,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把整治与管理、打击与防范结合起来,推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常态化。

  保学生安全越来越受重视

  继近几年发生在校学生遇袭等危害学生安全事件后,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就受到政府部门以及全社会的重视。

  2011年12月,教育部公布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首次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列入教师标准。特别是幼儿园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提到,教师要将保护幼儿或小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2012年4月,教育部发布预警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落实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特别是抓好学校门卫防范、宿舍值班、巡逻工作,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及时制止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内,排查学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异常情况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处置,严防校园伤害事故发生。

  北京落点

  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已上岗

  2010年,首都综治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今后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拟设立专职安保队伍,有条件的还要设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干部和工作人员。

  同年9月,《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规范》正式实施,本市中小学幼儿园的配备保安正式上岗。

  今年,本市怀柔区等区县正在探索学校和警方合作机制,从而加强学校学生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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