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加强吸毒人员驾车管理
2012-08-07

公安部加强吸毒人员驾车管理

2012年8月7日    来源: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据新华社电,公安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着手建立吸毒驾驶人核查和严管工作机制,集中排查清理吸毒驾驶人,加大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通知说,公安机关要对本省(区、市)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当事人要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未主动申请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按照相关法规规章,注销其驾驶证。

  在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环节,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比对已登记的吸毒人员信息,对申请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核发驾驶证。  

  通知要求公安机关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校车、客货运等重点驾驶人的监管,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有吸毒行为记录的驾驶人,不予核发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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