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打官司助暴雨中受损市民
2012-07-30

免费打官司助暴雨中受损市民

2012年7月30日    来源:京华时报

  今天,京华时报免费打官司栏目将进行8月案例征集。本次将援助因暴雨受损的市民,如果有读者在暴雨中遭遇房屋受损、车辆在社区里被泡或因为社区防范措施不到位受伤等问题,均可拨打热线向京华时报“京华律师团”求助。

  7·21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许多读者向京华时报反映在社区中发生房屋、车辆受损,人员受伤等情况。为此,京华律师团将8月的免费打官司栏目定位为帮助暴雨中受损市民的专期栏目,并且联合京华律师团的两个成员北京雄志、北京中翔律师事务所,共同为受损读者维权。

  本次征集活动,将至少选出两个典型案例由两家律所分别代理,如果有特别需要帮助的读者,免费打官司栏目也将打破每期每个律所代理一个案例的惯例,为多名读者提供帮助。

  案件征集活动结束后,京华报和雄志律师事务所、中翔律师事务所将共同挑出典型案例,进行免费代理(相关诉讼费用自理)。

  案例答疑

  1.房屋质量存缺陷漏雨谁担责

  张女士问:新买的楼房在7月21日暴雨中漏雨了,造成家里的各项损失共计5万多元,请问如果房子质量有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吗?

  雄志律师事务所姚国文律师答:《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据此,如果房屋漏雨是由于房屋质量原因引起的,购房人可以要求售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当然,购房人也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售房者承担侵权责任。

  2.地下停车场车辆被淹谁赔偿

  李女士问:前几天北京暴雨,我停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车被淹了,我找小区物业赔偿,他们说是不可抗力造成,不同意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办?

  雄志律师事务所王增辉答:法律上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暴雨出现后,物业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避免业主损失,根据您描述的现场情况,物业并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属于过错方,不能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而应该赔偿您的损失。

  案件征集说明

  征集时间:7月30日、31日9点至11点、14点至16点。提交方式:致电本报热线010-64656622或发邮件至jhlst@jinghua.cn

  内容要求:案件内容必须真实,并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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