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在六方面促进慈善事业
2012-07-13

中国将在六方面促进慈善事业

2012年7月13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深圳7月13日电 (记者 张希敏)中国民政部部长李立国13日在“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表示,下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动慈善事业法制定、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采用一系列措施,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他说,首先要大力宣传公益慈善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和成果。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包括民政部门所属媒体,持续、广泛宣传公益慈善组织和公益慈善行为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协同财税部门完善和落实公益慈善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要推动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的普惠,扩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的种类和范围,加快把民办非企业单位列为政策受益对象。推动完善公益慈善组织营业税减免政策,对公益慈善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所得、投资收益等实行免税,改进免税资格认定程序。

  第三,实施并协调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慈善组织服务。要把社区服务、养老助残、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等一些服务事项和课题研究、政策草拟、标准研制、考核评价等管理事项,转移和委托给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组织承担。

  第四,建立救灾捐赠导向机制。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进行社会捐赠动员,除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直接接受捐赠外,民政部门不再指定个别或少数公益慈善组织接受捐赠。

  第五,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民政部要制定志愿服务记录试行办法,加快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开发使用,推行志愿服务在线记录、网上查询、社区或专业机构证明工作。

  第六,推进慈善超市建设和运营社会化。要采取政府指导支持、立足城乡社区、社区和社会组织运作、模拟市场化经营、动员公众参与等方式,加快慈善超市建设布局,激活慈善超市主动募集款物、自主灵活运营机能,切实发挥调剂居民余缺、对接社会互助、扶助困难群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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