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环保厅推环保与经济进步
2012年7月3日
近日,贵州省环保厅就如何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支持贵阳市加快发展推进大会”精神进行了专题部署,并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环保工作职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记者从贵州省环保厅制定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表上了解到,在针对贵州省铁路、公路、民航和水运建设工程方面,涉及环保部审批的项目,贵州省环保厅将积极与环保部对接,支持并配合做好项目环保文件报批工作,涉及省环保厅审批的项目,按照“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专人跟踪、协调解决”的要求,设置快捷审批通道,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在水利工程方面,将继续实施三岔河环境保护河长制,确保三岔河水质得到改善,同时加大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治理力度,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在生态建设与保护方面,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湿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工作,开展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在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将对乌江、清水江等流域存在环境问题的磷化工企业下达一批限期治理任务,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列入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20余家重点企业下达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环境监管,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贵阳市城市空气质量PM2.5监测体系建设。
另外,贵州省环保厅还针对节能减排工作、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