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没有“医闹”,值得内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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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关医患关系极端对立的新闻集中呈现。据卫生部统计,2010年全国医闹事件共发生17243起,比五年前多了近7000起。“医闹”确已成为医院正常秩序保障的老大难。
内地针对医生的暴力事件频发,“医闹”成为被“私了”宠坏了的孩子。而在香港却极少听说过有“医闹”的出现,民调显示,香港市民对香港的医疗制度最有信心,信心指数高达72%。香港医生为什么能够排在最受尊重职业的首位?而“医闹”又为何在这里找不到市场呢?香港这只麻雀值得中国内地解剖。
一、看病不难:医疗服务质优价廉
1、政府主导公共医疗
香港政府确立了“确保不会有市民因经济原因而得不到适当的医疗服务”的公共医疗理念。政府在医疗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由05-06年度的约276亿元,持续增加至09-10年度的33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4.9%。09-10年度的医疗预算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14.8%,支出比例仅次于教育和社会福利,从而保证了公立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适度发展。
内地对医疗卫生事业财政投入不足依然存在。我国2009年卫生事业总开支约1.3万亿,仅占GDP的2.3%,低于联合国对发展中国家要求的3%。在2011年,全国医疗卫生支出6367亿元,却仅占47.16万亿GDP总额的1.35%,低于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
2、推出全民医保 个人自负最低可达3%
政府提供给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是通过公立医疗机构对就诊市民实行高福利、低收费去实现的。公立医疗机构92%以上的经费由政府以财政预算拨款方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公立为主导、私立为补充。
港民享受同一标准的公立医疗服务,就诊市民个人自负比例很低,医疗服务项目中个人自负比例最高的仅为成本的19%,最低的为3%。经济困难的市民还可以申请减收或豁免个人支付的费用,费用由香港政府为此“埋单”。
3、控药价格效果明显 廉署监控无人敢收回扣
香港政府卫生署属下诊所使用的药物及耗材价格,是由政府物流服务署及卫生署,通过投标采购的机制对供货商、价格、药物及耗材进行评估及甄选。
有曾经在香港做过医药代表的业内人士介绍,香港政府药品的集中采购是真正的公开、透明、高效,相关人员专业素质也很高,某种进口药的报价若明显超过生产地的销售价格,立即会遭质疑,甚至淘汰。他说在香港做医药代表很“简单”,只要让医生接受产品的治疗理念,他就愿意用你的药,在各个环节都不需“公关”,也不会有“中间费用”的可能,在廉政公署的严密监控下,没有人敢收取回扣。
二、医德高尚:行业操守极其严格
1、医务人员高薪制
公立医院医生属于公务员编制,有可预期的丰厚退休金,受到廉政机构的监控,违者将受到停牌、取消退休金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在ICAC(廉政公署)网站上,可以找到最近几年受到调查的公立医院职员——一名医生因帮助病人在排号时插队而获罪;而另外两位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则因接受殡仪服务提供者约50多万港币的贿赂分别被判入狱18和15个月。
在香港,没有红包,也没有药品回扣,香港医生的收入是固定年薪——为了评估医生的薪酬级别,香港政府还专门建立了一个医疗信息系统,医疗管理层可以通过这个系统看到任何一个医生的诊疗行为,并据此对医生的级别进行评价,之后,由政府全额支付工资。
2、良好职业操守:不许医生手指患者
香港的医疗机构在市民心目中有很高的信誉,在那里也从未听说过有“医闹”的出现,更不要说出现患者残杀医生泄愤的事件。一项由国际著名调查机构组织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所有的公营机构和政府部门当中,香港市民对香港的医疗制度最有信心,信心指数高达72%。
医生的良好职业操守赢得了患者的信赖。在香港,所有医生和病人交谈时都是轻声细语,十分耐心,也不存在医生开大处方的现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香港医疗界的行业操守非常严格,如果出现违规情况,医生就有可能被拒之于行业门外。在市民参与的诊疗过程中,从未感觉出医生对患者采用命令或训导的语气。医院甚至也有要求“不能用手指任何一位病人,因为那是不礼貌的”。
3、杜绝“以药养医” 切断利益链
杜绝和斩断了医院、医生利用医疗服务的专业性谋取非正当经济利益的动机和途径。政府的拨款和医管局的统一财务管理等制度使医院没有谋利的压力和动机;固定薪酬制下医生没有开大处方、大验单的必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药物由医管局中央统筹管理的制度,切断了药商与医院、医生利益链,控制了药品费用增长,使得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支出仅占其所有医疗支出的6%-7%。
三、投诉有门:解决争端渠道畅通
1、多渠道“减震器” 让患者有门可诉
香港每家公立医院或诊所都有一名病人联络主任,处理口头或书面的投诉,并会有专人进行调查和跟进。患者若对医疗服务或者质量等方面有不满,可以向院方投诉,而院方则会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进行答复。如果患者不满意答复,可再向中立的公共投诉委员会投诉,或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医师保护协会 保护医患权益
香港是世界性医师保护协会(Medical Protection Society,MPS)的成员,MPS是以医师为会员的互助机构而非赢利性保险公司,旨在服务医师,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免受侵犯。保护医生,但也把保护病人利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保医生是目的之一,更重要的目的是保患者,如积极参与对医生的再教育、打击伪劣医疗和揭露庸医,这在客观上就不断会提高会员的医疗水准和荣誉感,有利于保护患者。
3、回归理性渠道 实现患者利益组织化
探索建立患者维权组织的新思路,可以增加患方的话语权,改变医患双方地位不对等的现状,进而有效地解决问题。
在患者利益组织化方面,国外已经有可资借鉴的经验。在荷兰,“患者与消费者联盟”及各地的分支机构,都设有“医疗保健投诉办公室”,其主要职能就是为维护病人权益提供组织保障。荷兰民众可以向该办公室反映问题,组织成员除了为患者提供法律和医学咨询外,还帮助消费者向相关部门投诉。联盟成立以来已,已经协助不少医疗事故受害人或家属成功投诉和追讨赔偿。
在美国和中国香港也有类似组织,但在内地绝大多数患者维权仍处于“单打独斗”阶段。
结束语
“医闹”在中国内地层出不穷,病根源自剑拔弩张的医患关系,在这方面,号称“世界最好”的香港医疗成为我们参照的一面镜子。因而,借鉴香港的经验来解决医患矛盾,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改善公立医院诊疗条件,增加医疗资源,提高医疗质量,。另一方面,医疗机构须切实提高医疗质量,改进服务态度。此外,建立一个超脱于医院系统的第三方调处机构也尤为重要,让患者的投诉能得到及时处理。只有百姓不再看病难、看病贵,创造有序的就医环境,建立正常的维权渠道,那么“医闹”将不会拥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