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老人意外伤害险拟获政府补贴
2012年04月25日
本市将鼓励金融机构为老年人“量身定制”意外伤害险、长期照料护理险等商业保险———
本报讯 昨日,市民政局就今年本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和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中提出关于为老服务工作的24件建议和26件提案进行了集中答复。市民政局表示,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鼓励金融机构为老年人“量身定制”商业保险,包括意外伤害险、长期照料护理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等,以形成比较完善的涉及老年人的保险体系。
■养老保险有两种方案
有可能纳入社保体系
据了解,今年为老服务工作的50件建议、议案中,主要涉及: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议、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大惠老政策贯彻落实等6个方面。其中,老年人保险种类的缺失,一直是代表和委员关注的热点。
就此,市民政局表示,“十二五”期间,本市将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更多老年人需要的商业险种,形成比较完善的涉及老年人的保险体系。将采取政府引导、个人缴费、企业让利相结合方式,试点探索建立长期照料护理保险,以解决老人生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时产生的庞大护理费的报销问题。据了解,该险种将有商业险、社会基本保险两种方案可选择。如果纳入社会基本保险,以后普遍缴纳的五险一金,就会变成六险一金。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低保者拟由政府补贴
同时,老年人出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也完成了前期调研、方案起草等相关工作,已进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设的阶段。据透露,该险为商业保险的性质,但对于低保和生活困难老人,政府将给予相应补贴,同时会给出阶梯形的参保额度。这样,老人乘坐公交、逛公园时如发生意外伤害,则有所保障。
此外,将研究出台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险,以化解养老服务机构在运营过程中潜在的风险,保护老人、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
■政府提供地重点用于
护养型养老机构建设
就养老机构的建设,市民政局明确,在制定政策时将加强对护养型养老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要求区县级养老机构建设都要有护养服务功能,各区县至少建立一所以老年痴呆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特殊护养院;对社会办护养型养老机构,在一次性建设经费支持时给予高标准,即政府给予16000元的支持;运营补贴政策对收住不能完全自理老人的,按高标准补助,即享受每月300元补助;今后政府计划提供的土地,重点用于护送型养老机构建设。
此外,市民政局负责人透露,本市将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试点业务。
■老年人将享10万小时
精神生活关怀服务
市民政局还透露,本市将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10万小时精神生活关怀服务,有精神需求的老人将分层次获得社会抚慰、专门抚慰、专业干预、专门治疗的服务。
■养老机构是微利行业
不存在过度盈利现象
就有关养老机构收费过高、应规范收费标准的问题,市民政局指出,目前,养老机构是微利行业,不存在过度盈利现象。据统计,2011年新建的养老机构,在不计算土地成本的前提下,平均每张床位建设投资需11.4万元,同时其运营成本也在逐年增高。按现在情况看,本市养老机构收费标准,在相同地域、相同档次、相同服务内容、相同周边环境和相同交通的情况下,有一个平均价,不会太高也不会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