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要求未年检社会组织限期整改
2012年02月21日
近日,四川省民政厅依法对2010年6月30日之前成立登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并对未参加2010年度年检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单进行公告,要求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民间组织,在2012年3月1日前认真整改。
其中,未参加2010年度年检的全省性社团名单共101个;未参加2010年度年检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共64个;未参加2010年度年检的全省性基金会名单共1个。
公告称,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民间组织,要求在2012年3月1日前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形式报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将根据整改情况,做出年检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