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低收入老人纳入大病救助
2012-02-20

  江西:低收入老人纳入大疾救助

  2012年02月20日            来源: 新华公益

  江西省在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基础上,救助范围今年将进一步扩大。参保参合资助对象除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户外,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均被纳入重大疾病救助范围。
  
  通过探索重特大疾病救助模式,江西省减少了城乡困难群众因医疗费用负担过重而致贫、返贫现象。数据显示,仅2011年江西省就累计救助77。8万人次,支出金额10。6亿元。其中,住院救助24。3万人次,人均每次救助3716元;门诊救助53。6万人次,支出金额1。58亿元。并对农村五保对象的医疗费实行100%报销。
  
  据了解,2011年以来,江西省为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还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其中,除对部分患有先心病、白血病儿童等近10个病种实施救助的基础上,又对全省困难尿毒症患者血透开展免费救治。此外,还在修水、武宁两县进行了矽肺病患者调查摸底,对矽肺病困难患者医疗费用按照100%实行全额救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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