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贷款额提至10万
2011年6月27日
记者日前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对于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从8万元提高至10万元,这是今年以来我省第二次提高大学生创业贷款最高限额。
据市人社局就业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中央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