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体制完善的一部分,政府在新“老人法”草案中特别强调了赡养人必须要“经常”看望、问候被赡养者。法律第一次明确的提出、规定了赡养人的行为准则问题。相信这也是泱泱中国逐步走向文明、法制的现代化社会,颇具象征意义的举措过程。作为人类文明繁衍地之一的中国,素来提倡仁、义、礼、智、信的传承。弘扬家和万事兴的传统。而法制则是近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结构不断自我适应调整的产物。所谓“血浓于水的亲情”,在“有法可依”的常回家看看背后,似乎成为了一个极具讽刺味道的世情嘲笑语。对于新“老人法”中常回家看看的草案,首先遇到的肯定是执行层面上的可行度有多高?其次对于需要常回家看看大多数的社会阶层来说,常回家看看需要的有心无力(忙忙碌碌一年所收获得那可怜的报酬,除了支付那笔所费不菲的交通费用,剩下的面对一路疯狂上涨的各类民生消费物资恐怕也只能望物兴叹了)则是实实在在的(柴、米、油、盐的生活怎一个没有钱就可以解决的了)。常回家看看,我们看见全社会(民生政治)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