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将出台
2010-05-19

南昌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将出台

2010-05-18 05:55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本报讯 韩斌 范义兵 记者淦丹丹摄影报道:记者日前获悉,2010年,南昌、深圳等七座城市将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下称《公约》),拟在两年内出台或修订本城市的公共场所禁烟法规。

 

  南昌等7城市启动无烟环境促进项目

  为推动无烟环境促进城市项目,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国际防痨与肺部疾病联合会(UNUION)协作的无烟环境促进项目2010115在全国7个项目城市启动,这7个经过严格遴选的城市分别是南昌、重庆、沈阳、哈尔滨、天津、兰州和深圳。

  医疗机构等4类场所要100%无烟

  据悉,该项目拟在2年的执行期内,通过控烟网络、法学网络和媒体网络的建设,促进7个城市按照《公约》第8条的要求,修订和出台地方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法规,并保证法规的有效执行,首先在行政办公大楼、医疗机构、学校、公共交通工具四类场所创建100%无烟环境,并以此为标杆,逐步推动全国其他城市和扩大的其他场所创建无烟环境。

  把控烟当惠民工程来抓

  7个项目城市的主管副市长在签署项目合同时郑重承诺:将促进城市无烟环境的建设,并把通过立法把减少二手烟对健康的危害当做政府保护老百姓健康的一项惠民工程。

  在南昌市召开的全面无烟环境立法推进高层研讨会上,副市长罗慧芬表示,为积极推进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与低碳经济建设,南昌市积极申报了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并依托该项目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控烟工作协调和执行办公室,全面推进无烟环境法规的创建工作。为此,南昌市还加大了媒体宣传力度,使广大民众充分认识到吸烟和二手烟的危害。此外,南昌市各部门统一思想,紧密合作,在全市范围内努力创建无烟行政办公大楼、无烟学校、无烟公共交通工具、无烟候车(机)室(厅)等室内无烟环境。

  推进控烟立法是实现全面无烟环境的保证

  南昌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余毛毛表示,推进控烟立法是实现全面无烟环境的根本保证,实施全面无烟环境立法,不仅是符合《公约》第8条及其实施准则要求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让民众对该法规广泛接受和认同,真正全面实现无烟环境依旧任重道远。

  国家控烟办公室主任杨功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南昌市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已走在了全国省会城市的前列。希望南昌市此次能通过有效的传播,让公众和相关人员准备好,这样的法律才是国家和人民需要的,而不是一纸空文。

  记者获悉,南昌市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仍在征求意见阶段,不久将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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