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报说明,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的统计范围是全部国有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法人企业。一些地区单位GDP能耗较高,主要是由于工业结构中高耗能产业比重较大、耗能装备技术水平较低等造成的。西藏自治区的数据暂缺。公报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人民日报》 (2006-07-03 第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