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成立倡议书)
2009-03-02

             

             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

                 (成立倡议书)

 

  (作者:中国农民进城务工网(www.jinchengwugong.Com  舒夫  2008.8.9 北京)

 

一、成立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背景 

    中国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即“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拟名)”由中国农民进城务工网(www.jinchengwugong.com)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共同在北京向全球发起,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将一个最大的(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基金组织,旨在对农民工亟需的上岗前后工作技能培训和提升、随迁子女在城教育、创业发展资金支持、留守老龄群体生活保障、住房投资建设、意外工伤(残)重大疾病的救助、卫生环境硬件改善、文化体育生活需求、综合素质教育培训等多项公益援助。

农民工——中国所独有的两亿生产建设大军

改革开放30多年来,虽然乃是“两栖”人,但有些从“两栖”人成了常年“边城”人,他们都一直默默无闻的肩负着故乡家人的希望和建设城市看护城市社区的重任,农民工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须臾不能的重要生产力中国农民工(欧美发达国家称chinese migrant workers )在中国这么一个处于发展中的国度里,中国式的自己的“季节性移动工人”至少还需要存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100年?200年?或更长?实在说不准。

    我国现有近2亿(常年)农民工,如果平均按10万元(首期10年规划)/人标准预计,则总需20万亿元人民币,每年需2万亿。久旱渴雨露,形势逼人。正是在这种强烈的社会需求形势下中国农民进城务工网(www.jinchengwugong.com)与爱心企业极力共同倡议天下,发起成立“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向全社会广泛募集农民工贫困救助、事业发展、子女求学、养老保障等亟需的援助资(基)。建立一个强大的帮扶基金。

 

    实现中国整体小康,需要全社会、全世界华人的共同努力,在中国,农民工的问题解决不了,城市难以现代化,农民的贫困消除不了,难以实现乡村城镇化。鸣不公、抱不平的呼声,愈来愈强烈。消灭歧视、消除贫困、实现全民整体生活较高质量的提升,光靠政府的单一力量永远只是杯水车薪,且容易滋长惰性、甚至蛀虫。

    近年来,农民工诸多事件引起了中国当今执政党的高度重视,保护支助解决农民工问题的相关政策条例法规相继出台且日趋完善中华民族的真正意义上的实质性的复兴、强大、伟大,是每个当代中国人的迫切愿望,中国的三农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影响和裹步了中国社会的整体文明进步和快速发展。中国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需要更大力量支持。少不了你我他。

二、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拟分支

1、工作技能培训专项支助基金。

2、随迁子女在城教育专项支助基金。

3、创业发展专项扶持基金。

4、老龄群体生活保障专项支助基金。

5、农民工住房改善专项投资基金。

6、意外工伤(残)重大疾病专项救助基金。

7、卫生环境硬件改善专项支助基金。

8、文化、体育生活软件+硬件建设专项投资基金。

9、“好榜样农民工”奖励专项激励基金。

10、其它综合素质教育培训等多项公益援助专项支助基金

三、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捐赠标准

1、捐赠者的身份、国籍、出身、职位不限;

2、捐赠形式不限(现金物质均可);

3、捐赠量不限

 

三、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捐助回报

1、享受税收政策优惠

    国内企业,为回馈社会各界对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将按照国家有关税务政策,将严格履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公益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开出免税票据。

2、冠名

对于大额捐赠,可以在活动或捐助主体项目上冠以捐赠企业(或个人)名称

3、捐赠1万元以上

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颁发捐赠证书

4、捐赠10万元以上

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颁发捐赠纪念牌

5、捐赠100万元以上

举行捐赠仪式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领导人及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领导出席

6、颁发勋章

依据捐赠数量和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相关规定,可由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为捐赠企业颁发基金会”勋章、博爱奖章和人道服务奖章等

7、媒体宣传

组织媒体宣传采访捐款者的爱心善举,不断加大和提升“基金会”品牌美誉度建设,让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实现真正意义上帮扶宗旨

四、农民工援助基金捐赠方式

1、网络捐款

进入网络捐款(汇款请注明: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 ××× 专项基金)

2、银行捐款

账户户名: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 中国银行)

银行账号:---------------------------------(汇款请注明: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

3、邮汇捐款

地址:------------------------------

单位: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

邮编:--------------(汇款请注明:农民工援助基金)

4、现场捐款

地址:---------------------------------------------

五、农民工援助基金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是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基会)联合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倡导发起的,旨在尽快帮助改善农民工贫困现状加强和不断提高农民工工作技能,解决农民工子女求学,保护农民工的生命与健康,对农民工实行人道主义援助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

第二条  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的资助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尊重捐方意愿、体现资助效益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的资助管理,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基金筹集

第四条  基金来源

1、接受内外法人和自然人的专项捐赠;

2、组织开展专项筹集活动及合作项目募集的资金;

3、基金增值收益;

4、其它合法收入。

第五条  基金用途

1、工作技能培训专项支助基金。

2、随迁子女在城教育专项支助基金。

3、创业发展专项扶持基金。

4、老龄群体生活保障专项支助基金。

5、农民工住房改善专项投资基金。

6、意外工伤(残)重大疾病专项救助基金。

7、卫生环境硬件改善专项支助基金。

8、文化、体育生活软件+硬件建设专项投资基金。

9、“好榜样农民工”奖励专项激励基金。

10、其它综合素质教育培训等多项公益援助专项支助基金

第六条  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接受的所有捐款,中国基会均开具财政部统一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捐赠人可据此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  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接受的非货币形式捐赠,除捐赠人指定用途外,基金管理委员会可以对捐赠物品进行义卖或公开拍卖,所得款项计入农民工援助基金。

第八条  社会定向募集的捐助款原则上全部用于指定的捐助对象,如捐款超过该捐助对象的实际费用,其结余部分计入农民工援助基金,用于资助其他申请人。

第九条  捐赠人可以指定捐助对象,有权查询、监督捐款的使用情况。中国基会对做出重要贡献的捐赠人给予宣传报道和授予荣誉。

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十条  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为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和专项审计,定期通过中国基会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基金增值必须在合法、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由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不做任何高风险投资。

第十三条  依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年度筹资总额的10%为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的年度项目管理成本。

第十四条  基金管委会向捐助者承诺: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将全力做到公开、透明。中国基会定期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基金管理和使用的详细情况。

第四章  资助管理

第十五条  资助对象:城务工农民

第十六条  资助原则

1、紧急援助:对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疾病伤患者实行紧急援助;

2、量入为出:根据接收捐款情况确定援助方案;

3、定向资助:根据捐款人意愿,开展符合本基金宗旨的资助项目

4、其它视情而定。

第十七条  资助程序

1、审批:基金管委会根据资助原则对各项申请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

2、公示:获资助的项目和对象的名单将在中国基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3、合作项目款项划拨:一些与定点合作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中国基会财务部按照基金管委会审批的资助方案,将资助款划拨至合作机构指定账户。

4、个人资助款项划拨:中国基会财务部按照基金管委会审批的资助方案,将资助款划拨至个人银行账户。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解释权属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申请方式

“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是由爱心人士、爱心企业与中国农民进城务工网共同向全球倡导发起,为特困农民工、具有上进性的农民工、优秀农民工提供

1、工作技能培训专项支助基金。

2、随迁子女在城教育专项支助基金。

3、创业发展专项扶持基金。

4、老龄群体生活保障专项支助基金。

5、农民工住房改善专项投资基金。

6、意外工伤(残)重大疾病专项救助基金。

7、卫生环境硬件改善专项支助基金。

8、文化、体育生活软件+硬件建设专项投资基金。

9、“好榜样农民工”奖励专项激励基金。

10、其它综合素质教育培训等多项公益援助专项支助基金

一、资助对象

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的资助对象为农村户籍,在城市务工的特困人员或优秀项目

二、资助原则

1、量入为出:根据接收捐款情况确定资助名额和资助金额

2、全额资助:根据申请情况确定资助额度,援助部分或全部;

3、一次性资助:原则上每个申请人只安排一次资助。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需通过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官方网站下载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资助申请表,在完全理解《农民工援助基金申请须知》的前提下提交以下资料——

(1)《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资助申请表》;

(2)申请者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当地村委出具的家庭特困证明;

(3)申请者的正面照片;

(4)申请者在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审查的相关资料报告。

2、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所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盖章后,在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一并报送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资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审批程序

1、初审

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资助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农民工援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2、审批

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资助原则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3、病者入院治疗

患者凭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资助通知书到指定医院入院治疗。援助资金由中国农民工基金会按照审定金额汇入院账户

特别说明:1、由于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提供的是资金或物品援助,不涉及法律诉讼或仲裁;2、如遇法律纠纷、仲裁或鉴定的情况(如工伤、因工残疾),申请对象须在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后提出援助申请

五、公示

获资助对象名单将在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最终解释权

以上所有条款最终解释权属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管理委员会。

 “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资助申请表编号:             )

    

申请者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信地址: 市(县

人: 电话、手机:                     

邮编               电子邮件:                                                                                   

申 请 须 知

1. 中国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资助申请表由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办公室设计并负责解释;

2. “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资助对象主要为特困农民工;

3. 申请者的所有申报资料,一定要保真实性和完整性;

4. 本申报表的递交并不表明肯定获得资助;

5. 评审办公室负责所有申报资料的审核和建档工作;

6. 得到农民工发展援助基金资助的农民工,援助基金一定要按照当初的原始申请内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

7. 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一经发现,评审办公室将不予资助。

8. 获得资助者(或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为评审办公室提供必要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配合评审办公室的宣传和采访活动,并同意无条件使用其照片、影像等资料。

     我确认已经阅读并同意以上全部规定。

申请或监护人签字(手印)

                                           年    日                                                                                             中国农民工发展基金会

                                   求助申请登记表

编号: No.:

申请者姓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 族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市(县)

身份证号

支助项目(或事由)

家庭所在地区情况

家庭在城务工年总收入

家庭人口

家庭劳动力人口

居住地人均年收入

家庭居住地居委会街道乡(镇)

政府、民政局盖章

负责人

电话

原籍县以上民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项目(或事由)情况简述

项目(或事由)过程的说明

(尽可能详细) 

                          申请(或监护人)求助陈述:

附件一

                                身份证明

申请人监护人的户口或身份证明粘贴处:

申请人(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证明:

附件二:         

                               关于病患者病情诊断

患者确诊时的诊断证明:

相关医学检查报告:

定点医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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