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在爱尔兰达成一致
111个国家承诺将禁用集束炸弹 8年内销库存
jfdaily.com 2008-5-30 01:32 稿件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韩建军(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来自111个国家的代表28日就禁用集束炸弹达成一致,承诺8年内销毁库存集束炸弹。
集束炸弹主要制造、使用国美国没有参加会议。美国国务院说,草案不会影响美国继续使用集束炸弹。
12月将在挪威签条约
会议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举行,与会代表经过10多天谈判最终通过一项草案。爱尔兰29日公布草案内容,正式条约签署仪式定于12月在挪威首都奥斯陆举行。
草案规定,禁止条约签署国“在任何情况下使用集束炸弹”,“禁止研发、生产、储存、直接或间接转让”集束炸弹。
草案呼吁为集束炸弹受害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同时尽快清除一些国家或地区未爆炸的集束炸弹。
爱尔兰外交部长米歇尔·马丁说,草案是对“人道主义的真正贡献”。他说:“草案文本用词严厉……但赢得所有代表支持。”
集束炸弹把许多小型炸弹装在一起或者连续投掷,又称子母炸弹,用于攻击集群目标。炸弹在预定高度自动打开,释放多枚子炸弹。集束炸弹如果投放操作不当或炸弹着陆点松软,一些子炸弹可能不会爆炸,给当地居民带来潜在危害。
美国在越南战争、海湾战争中大量使用集束炸弹。2006年,以色列在与黎巴嫩的边境冲突中也使用过集束炸弹。
草案还存在明显纰漏
分析家说,草案获得通过,表明禁用集束炸弹谈判取得进展,但草案本身存在明显纰漏。
德新社援引不愿公开姓名的外交官的话说,美国和其他一些北约成员国在幕后向大会施加压力,将一条“例外规则”“塞进”条约草案文本。
这条规则规定,条约签署国可以与美国等使用集束炸弹的国家继续军事合作,包括共同开展军事行动。这意味着,美国可能获准在条约签署国存放集束炸弹。
同时,草案文本对集束炸弹的定义也为研发新一代集束炸弹打开方便之门。草案规定,如果集束炸弹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继续使用。这些条件包括:每个“母炸弹”包含的“子炸弹”不超过10个;子炸弹重量超过4公斤,子炸弹可自行确定单个攻击目标;子炸弹内装备有自毁系统。
军事分析师担心,一些国家可能利用这项规定做掩护,继续生产杀伤力大的集束炸弹。